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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面车"超载" 车位"只售不租"引业主不满

武汉晚报   2014-03-24 08:17

[摘要] 由于地下停车位开始实行“只卖不租”,小区的众多业主颇为不满,直称这是“霸王条款”。开发商方面表示,对地下停车位的处置是公司的统一安排,将另建地面停车场供不肯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使用。

由于地下停车位开始实行“只卖不租”,小区的众多业主颇为不满,直称这是“霸王条款”。开发商方面表示,对地下停车位的处置是公司的统一安排,将另建地面停车场供不肯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使用。

市民邓先生是汉阳宝安汉水琴台花园小区的一名业主。他告诉记者,以前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和地上的停车位都可供全体业主使用,每天的收费为6元。如果租一个固定停车位,每个月也只需要300元。

从今年年初开始,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开始只供购买了停车位的业主使用。其间,业主们和物业公司进行了多次交涉,但始终僵持不下。

3月16日,小区内突然贴出一份通知,称要取消地下车库的临时停车及租赁服务。同时,物业公司也不允许未购买车位的业主进入地下车库。这一做法让众业主极为不满。

邓先生称,小区内的地面停车位只有10来个,根本无法满足业主的需求。虽然地下车库共有400多个车位,但每个售价都在15万元以上,实在让人无法接受。“有人要买停车位,我们没意见,但不能剥夺我们选择的权利吧?”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小区外停放着不少车辆,但地下车库里的车辆却寥寥无几。不少业主抱怨,由于地面车位不够,地下车库又不让进,他们只能将车停在小区外。为此,有业主的爱车遭到了剐蹭,还有人收到了违停罚单。

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虽然地面的停车位属于小区业主,但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属于开发商,他们只是做一些管理和协调工作。拒绝未购买车位的业主入库也是开发商的要求。

开发商方面一位何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之前小区的地下车位确实提供临停和租赁服务,最近才决定回收车位后出售,这是公司的统一决定。“如果还和以前一样,那购买了车位的业主会怎么想?我们也要保证他们的利益。”

该负责人同时称,他们正在小区外兴建一处停车场,车位在50个以上,之后将提供给部分不愿购买停车位的业主使用。

记者在网上检索发现,开发商“只售不租”车位的事件在包括武汉在内的各地都有发生,均遭到了业主抵制。山东、宁波、石家庄等地还相继出台地方法规,明确规定开发商不得“只售不租”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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