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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360:新物业要来老物业不愿走怎么办

长江日报   2015-08-10 08:08

[摘要] 新物业要进驻,老物业“赖”着不走,这可难坏了小区业主。昨日,青山美地家园小区业主代表求助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称为了新老物业交替一事,小区公示一大堆,仍毫无进展,不知怎么办?

新物业要进驻,老物业“赖”着不走,这可难坏了小区业主。昨日,青山美地家园小区业主代表求助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称为了新老物业交替一事,小区公示一大堆,仍毫无进展,不知怎么办?

去年11月11日,在小区服务8年的武钢物业发函给业委会,称因物业费缴费率太低,准备一个月后退出小区。当月28日,业委会表态同意。随后,物业公司在每个单元张贴退出告示。

若新的物业公司短时间交接不了,小区环境可能会受影响。为此,社区居委会曾组织武钢物业和业委会在去年12月和今年2月举行了两次磋商,双方商议:如果物业公司物业费小幅上涨,业委会就继续签订服务合同,却均无下文。

在轮磋商失败后,今年1月,业委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并于当月底举行招投标说明会。随后,有四家物业公司前来竞标。今年3月下旬,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后,武汉鹤园物业公司中标。  

新的物业进驻,旧的物业退出,本可顺理成章。就在此时,武钢物业公司拒不退出,表示服务合同没有到期,认为两次磋商均延长了合同期限,并质疑业委会组成和业主大会表决程序有问题。

据了解,2013年,在本届业委会成立前,武钢物业曾和小区前业委会主任签订了3年的合同,并提高了物业费。武钢物业相关负责人说,他们也收到了新业委会发来的参加招投标的邀请函,但合同期限到2016年,所以没有参加。

业委会主任说,2011年至2013年,业委会一直没有选出来,处于“空窗期”,物业费涨价也没有经业主大会表决。新物业公司招投标的决议全部按照法定程序,相关部门可以核票。

按照招投标结果,新物业武汉鹤园物业今年5月1日就要进驻美地家园,却被武钢物业挡在门外。鹤园物业负责人说,每一步合法程序都走了,老物业却不愿意挪窝,“我们的损失谁来赔?”

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良涛认为,武钢物业主动提出退出小区,并获得业委会认可,服务合同已经终止并发生效力,这一点毋庸置疑。

对于双方的争议焦点,他认为,一、两次磋商的决议都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武钢物业继续服务的条件是物业费上涨,事实上,该条件并未达成,所以双方没有成立新的合同关系。二、在业委会空窗期,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表决,擅自提高物业费,合同无效。三、业委会组成和业主大会程序是否违法,应由业主提出质疑,物业公司无权以此为理由拒不退出。

吴良涛表示,业委会应该尽快向法院起诉,用司法程序完成新旧物业交替的事宜,保障业主的合法利益。新物业公司的损失,应由业委会承担,并向武钢物业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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