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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学区住房”孩子却入学无门

武汉晚报   2016-09-03 09:54

[摘要] 前天,家住徐东美林青城三期小区的居民吴女士向武汉晚报记者反映,她去年在该小区买房时,开发商向其承诺:你的小孩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将优先安排到小区内的幼儿园及小学就读。入住小区三期7位业主的孩子,今年都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现已开学,孩子们却无法入园。焦急的家长们希望有关方面尽快介入解决。

前天,家住徐东美林青城三期小区的居民吴女士向武汉晚报记者反映,她去年在该小区买房时,开发商向其承诺:你的小孩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将优先安排到小区内的幼儿园及小学就读。入住小区三期7位业主的孩子,今年都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现已开学,孩子们却无法入园。焦急的家长们希望有关方面尽快介入解决。

高价买“学区住房”

孩子入园却成空头支票

前天上午10点,吴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的小孩今年3岁半,该上幼儿园了。然而,开学前她去小区幼儿园咨询,却被告知小孩上不了小区幼儿园。

“去年我们在看房时,开发商就宣称小区内有武昌实验寄宿小学(美林校区)和洪山区实验寄宿幼儿园(此前叫武昌实验幼儿园,2013年由于管辖变更而更名),能解决孩子上学和入园问题,而且我们也在售楼部的显要位置看到相关协议,才以高出附近楼盘20%左右的价格在此购房。”

今年8月初,美林青城小区三期的7位业主带着孩子做了入园体检,准备开学入园。可就在开学前几日,家长们却被告知不能入园,家长们一下子懵了,有的家长无奈之下,只能把孩子送到附近的幼儿园,而更多的家长束手无策。

记者从小区幼儿园相关负责人那里了解到,由于幼儿园场地有限,孩子已经满园。该负责人还说,幼儿园准备购买一、二期的别墅改成幼儿园,但因种种原因,基本属停止状态。

管辖权已变更

“协议”仍是售楼砝码

在美林青城小区三期楼盘的道路两旁,悬挂着“中心学区住房待放”的广告宣传旗。走进开发商售楼部展厅,记者见到了那张《关于引进“武昌实验幼儿园美林小区”》的“协议”,甲方为湖北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为武汉市武昌区教育局。“协议”第三条明确规定:“乙方需保证此园为外教幼儿园,提供特色教育,并保证小区内所有业主子女(一户一个)享有优先优惠入园资格。”

这两天,记者多次想找开发商负责人了解情况,前台工作人员说:负责人正外出办事,只能等负责人回来才能接受采访,记者希望能得到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工作人员又说不方便告知。截止昨天下午,记者仍未联系到负责人。

武昌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称:2013年左右,由于行政区划变更,美林青城小区被划归到洪山区管辖。

吴女士告诉记者:去年6月份,美林青城小区三期开盘,而这纸《关于引进“武昌实验幼儿园美林小区”》的“协议”仍挂在售楼部,甚至将协议的相关内容作为楼盘推介的重要砝码。

针对小区部分业主的小孩无法上幼儿园的情况,洪山区教育局宣教科负责人表示,美林新城小区的幼儿园面积较小,学位有限,教育部门会协调业主,不能入园的将安排附近幼儿园。

在采访中,宣教科的一位工作人员认为:“目前美林青城小区早已归属洪山区教育局管辖,如果开发商还把与武昌区教育局签的协议作为购房噱头,确有欺骗消费者之嫌。”

律师提醒学区住房购买者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罗军华、许俊律师表示:美林青城开发商通过广告及展示“协议书”的形式,向购房者宣传该小区“学区住房”的性质,这相当于是法律上的一种要约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4、15、19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开发商的这种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对此,律师提醒广大家长:一、不要轻信广告宣传;二、在买房前,去教育主管部门核实清楚,该房产与周围的名校是否有直接的对口关系;三、购房前参考小区的入住率和学校招生情况的饱和度;四、如有风险,好以合同的形式与开发商明确约定,并确定具体的违约责任。见习记者金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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