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天,北京、石家庄、广州、郑州地接连出台限购政策——
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 60%
通知要求,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 3 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北京市限购政策执行。
同时,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现行首套房政策,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35%,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40% ( 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 。
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市已拥有 1 套住房,以及在北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80%。
通知同时要求,暂停发放贷款期限 25 年 ( 不含 25 年 ) 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 ( 含住房公积金贷款 ) 。
石家庄:非本市户籍居民限购1套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2年内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至6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对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已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广州:社保升至5年+认房又认贷+增城从化依旧不限购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政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下同)记录的,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30%的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郑州:补缴社保及个税凭证不再做为购房有效凭证
郑州市房管局今日发布消息称,凡属补缴且补缴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而在此之前,多地已经出台了限购政策。如下图。
今天网络传言,武汉也将出台限购政策,截至社长发稿前并未出台。面对武汉的疯狂楼市,近日出台是大概率事件。而针对之前城市出台的限购政策,武汉的限购政策会怎样出台呢?社长也邀请各位朋友一起大胆预测一下!欢迎大家投票(可多选)。
梅中客
解读区域经济 洞悉楼市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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