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观点 > 正文

律师:小区广告收益皆属业主 管理者有义务定期公示

房地产门户房天下  作者:张瑜  2010-03-11 16:00

[摘要] “小区广告收益要找谁要、作为业主我们该怎么维权、对私自投放小区广告不满,是否可以强拆?”等一系列的疑问该如何解答?童律师表示,小区广告收益不论由谁管理,都是属于全体业主,管理者有义务定期进行公示。

“买房”对于中国人而言,很多人都经历过,相信每位购房者在购房置业的过程中,不免都会遇到形形色色难以解决的问题和不能理解的困惑,作为购房者应该如何来应对呢?“买房360”将从购房者的现实置业问题中出发,360度为购房者剖析个中详情,带领购房者走出置业困惑。

“买房360”栏目立足于竭尽所能的帮助购房者解决置业难题,期待广大购房者的积极参与。

博客平台发文:标签注明“买房 解惑”   

 投递邮箱:zhangyu.wh@soufun.com

360热线:027-59501254

自此次搜房网买房360栏目把小区广告的问题提出来以后,一时之间引起了不少网友和业主的关注。于此同时,类似“小区广告要找谁要?作为业主我们该怎么维权?对私自投放小区广告不满,是否可以强拆?”等一系列的疑问也随之而出。对此,本期买房360栏目特别邀请了湖北九畴律师事务所的童长春律师,来为大家排解疑难杂症。童律师表示,小区广告不论由谁管理,都是属于全体业主,管理者有义务定期进行公示。

【律师说法】小区广告收入皆属业主所有

童律师表示,在这样的纠纷中,业主委员会与小区物业公司是非常关键的两个对象。在业委会成立之前,小区内广告的管理及其可由物业公司暂代管理;而业委会成立之后,小区自治权应交由业委会及全体业主,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无权决定是否投放商业广告和占有投放后的商业广告租赁。这笔不论由谁管理,都是属于全体业主,管理者有义务定期进行公示。

对于处理方式,童律师建议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追讨。如果物业拒绝执行,可以业委会的名义对该广告进行拆除,或起诉物业公司。另外,在合同期满后,业委会还可以撤换物业,以达到维权目的。

本期嘉宾简介:童长春律师就职于湖北九畴律师事务所,专业承接房产类纠纷的诉控案,对房产类纠纷案的处理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个人主页

【事件回顾】小区广告牌“遍地开花”谁在受益识花香?

“一夜间,小区电梯内、道路两旁、楼顶上遍布了各种广告牌。写的还全是妇科病广告,公益部分少之又少,这到底是让公众受益,还是让孩子视觉受污染?又是谁授权可以随意设置这些广告的呢?”刘女士愤慨的投诉。

刘女士的投诉引起了搜房网对小区广告的关注,记者通过多方面对此问题的了解,发现小区广告设置的现象普遍存在,而且在业主的心中还存在很多的疑问,因此而起的纠纷也不少,可以用“小区广告四宗罪”来形象的形容。【更多

【民情调查】小区广告牌人人都有份:7成业主明知却故舍?

由于对小区广告现象的关注,买房360栏目特别对此现象进行了小区广告牌满天飞 你分到了多少银子?的专项调查。从这次调查数据中,看到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

依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公共部位已列入公摊的属全体业主所有,附属其上的广告归全体业主所有。而在关于是否知道这项法规的搜房调查数据中显示,武汉有71.43%的网友知道《物权法》对这方面的规定。然而,在题为“你是否得到过小区广告?”的另一个调查问题中,数据却清晰的告诉我们,武汉有85.71%的网友没有得到任何的广告,而剩余的14.29%的网友则表示对此类的分配不清楚。

逾八成人未收到小区广告,又有逾七成的人知道法律规定,那么面对这样的事情,作为大多数的业主都是怎么解决的呢?【更多

【两会关注】房价背后的冷思考 盘点两会物业管理提案

近日来,随着两会的召开,高房价问题已不仅仅是老百姓关注的问题,也成为代表们关注的焦点。然而,在大家聚焦两会,聚焦高房价的时候,小区的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等这些生活中的犄角旮旯是否也需要重视起来呢?从百姓安居的角度来看,居者有其屋固然重要,但是在有房的同时,又如何让这个屋无后顾之忧呢?

据搜房记者盘点得知,关于物业管理的问题在此次两会中,受到了不少代表的关注,纷纷给物业管理开“药房”。【更多

>>小编说房事

小编在制作本期栏目的过程中,接触到了不少的业主,大家均有反应自己所住的小区有很多广告投放,却未收到任何。但是在问到是否有考虑到要维权要回这笔钱的时候,却有不少的业主态度漠然,甚至有的人闲麻烦,甚至甘愿放弃。

从业主的态度,小编认为物业管理的规范不仅仅是国家政策法规的事情,同时也需要业主们高度重视,为自己的应得利益进行维权。

专家:百万交易仅凭一张户型图?取消预售大势所趋

对于专家的建议,以及您周遭的现状,您是如何看待的呢?买房360留言簿期待您的声音。

【买房360】

期:八成人倍受经济房申购夹心尴尬 专家建议先租再买

第二期:改善型需求尴尬再奋斗 专家:硬撑着"改善"不如蜗居

第三期:拆迁激起三层浪 专家:拿起"武器"做"合法的钉子户"

第四期:专家:百万交易仅凭一张户型图?取消预售大势所趋

第五期:银行捂紧钱袋子 专家:武汉楼市刚需为王 影响有限

第六期:专家把脉准婚族:瞄准三大稀缺产品该出手时就出手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武汉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