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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家庭限购一套房 限购令出台城市及细则一览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0-10-12 10:39

[摘要] 10月11日,杭州市研究出台了暂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杭州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今天小编总结了目前出台了限购令的城市及其实施细则。

(来源:新华网)  10月11日,杭州市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暂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杭州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恢复征收房地产登记等相关收费,并提出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

据杭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介绍,这次推出的实施意见,主要根据近期国家及省有关调控政策进行细化落实。其主要内容包括“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调控政策,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普通住房供地及建设管理,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和“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四个部分,共22条。

该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自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规定;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恢复征收房地产登记等相关收费。

实施意见还提出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凡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实施意见明确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要全面规范商品房预售条件,严格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时应申报每套房屋价格,实行一房一价,销售时应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并一次性公开销售,提高销售价格的,需经物价管理部门备案并公示。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税务部门要加强税务稽查,严格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

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2010年市区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含拆迁安置房)540万平方米,通过收购、采购二手存量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同时,研究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目标任务和建设标准、管理模式、准入退出机制等。

《实施意见》还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一系列政策,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工作责任,坚决遏制地价、房价上涨势头,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据杭州市房管局介绍,统计表明,今年5-9月(截至9月27日)主城区销售的9257套商品房中,属于家庭首套购房有6247套,占到了67.5%;根据购房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分析,这9257套商品房中,6493套属于本市市区(包括萧山、余杭)居民购房,占70.2%。可售房源大大增加,截至9月30日,市区可售商品住房21917套,面积299.5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加35.2%和30.7%。

杭州出限购令蔓延到二三线城市 武汉会不会有?
1.你认为限购令能否降低房价(单选,必答)
 
 
 能 
 不能 
 不好说 
 
 
2.你认为武汉是否会实施限购政策?(单选,必答)
 
 
 会 
 不会 
 不好说 
 
 

 

 

 

宁波发布住房"限购令"一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房

(来源:浙江日报)实行住房限购政策、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昨日,宁波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精神的通知》,推出了住房“限购令”,这是宁波楼市一次严厉的调控。

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是此次宁波楼市调控的“重拳”。

《通知》规定,宁波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宁波只能新购1套住房;非宁波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在宁波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宁波只能新购一套住房。

也就是说,如果无法提供在宁波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宁波市户籍居民暂停在宁波市购房。这意味着,外地客暂时被挡在了宁波楼市之外。

《通知》特别指出,从发布之日起,所有住房交易必须执行通知规定。交易时间的认定为,商品住房以在宁波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交易过户受理时间为准。

此次宁波楼市调控,还严格了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0月1日以后,购买非家庭住房,契税税率由原来总价的1.5%调整为3%。以一套面积100平米、总价150万元的房子计算,在细则出台后购买,要缴纳契税4.5万元。若在10月1日前买,能省下2万多元。

此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不少宁波市民称此次楼市调控政策够猛,可以更有效地杜绝炒房客,买房成了生活需要而非投资,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件好事。住在江东的邵女士认为,楼市会少些疯狂,多些回调,“再等等吧”成为许多购房者的共同态度。

“抑制不合理的购房需求,同时增加楼市的有效供应,从而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保证楼市健康。”——这是宁波房产界人士对“甬九条”二次调控实施细则的评价。

在住房限购、三套及以上住房停贷、房产交易税费大幅度提高等政策之下,一位房产公司营销经理认为,接下来“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内”,炒房客离场、成交量下滑,“是可以想见的”。另外,随着保障性住房供应的增加和保障面的扩大,购房需求将出现分流。

不少房产中介机构估计,10月份宁波二手房市场的成交量可能会大幅下降。

上海市出台楼市调控新政策 每家限购1套住房

上海出台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

(来源:东方网)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今年以来国务院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巩固调控成果,今天(10月7日),上海市政府批转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共十二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作相应调整,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是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

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三是发挥税收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作用。

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本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按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住房开发项目销售均价低于项目所在区域(区域按外环内、外环外划分)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预征率为2%;高于但不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3.5%;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5%。

四是动迁安置房提前上市交易。

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被动迁居民家庭获配的动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期限,由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调整为满3年。

五是提高商品住房预售门槛。

对2010年7月1日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要求完成至主体结构封顶并通过验收,方可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六是着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逐步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年内在中心城区和有条件的郊区全面实施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工作,抓紧建设和筹措一批公共租赁住房。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有计划地开展郊区城镇危棚简屋改造。全力推进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大型居住社区建设,今后5年新增保障性住房100万套。

七是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交易秩序监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规模和商品住房的预售规模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项目规模小于3万平方米的,应一次性申领。房地产企业应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对外销售,销售价格超出申报价格的,应当再次报房管部门备案。严肃查处房地产企业虚拟交易、捂盘惜售、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是本市将继续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

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完善土地供应制度,要求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

继深圳、厦门、上海、宁波等地出台楼市二次调控新政后,福州市也出台楼市调控新政实施细则,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福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 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规定一户家庭只能新购1套住房等8条细则,从供应与需求入手,加强市场监管,利用税收调节作用,促进楼市回归理性。

业内人士指出,福州楼市调控新政实施细则有三个特点,一是“限”,限购与限贷;二是压,多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三是保,增加有效供给,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交易时间认定 以购房合同为准

福州楼市新政细则规定,在福州市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从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居民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福州市五城区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福州市五城区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对在福州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福州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福州市户籍居民,暂停其在福州市五城区继续购买商品住房。交易时间的认定,以在福州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限购令限贷令“双管齐下”

除限购令外,限贷令对遏制房价也颇具杀伤力。细则规定,福州市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福州市政府要求,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随着《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出台,9月30日晚,深圳紧急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规定从10月1日起,在深圳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住房,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时间认定以网签为准

《补充通知》是在《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见的通知》的基础上特别发出的,要求认真落实近期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信贷、土地、税收等相关政策。《补充通知》明确,在深圳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能够提供在深圳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补充通知》强调,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所有商品住房交易必须执行本通知的规定,住房交易时间的认定以在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购房者:非常开心

得知出台《补充通知》,来深工作3年的小陈非常开心。小陈告诉记者,他和女朋友上大学时相恋,至今已经5年了,父母都催他们结婚,但是他俩一直苦于深圳房价过高,没办法买房,婚事也就一拖再拖。

小陈表示,现在深圳出台了《补充通知》,他会暂时观望一下,希望此政策对深圳的楼价能有所抑制,让他们实现买一套小户型的愿望。

专家说法:

政策会约束房价

市民或重回观望

深圳综合开发院旅游和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表示,此次国家出台的政策以及深圳市政府出台的《补充通知》都是在今年4月楼市调控政策的基础上的补充,操作性更强,预计对深圳楼市的影响会很大。

宋丁认为,政策首先会对开发商的定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楼价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约束;其次,政策对深圳楼市成交量的影响也会比较大,成交量同比会有所回落,不过应该不会像今年4月那样导致成交量突然萎缩八成那么多。

宋丁表示,由于这次出台的政策都是以4月的政策为基础,因此整个楼市的反应会比较温和,但估计会让很多市民又回到观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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