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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买房算几套还建房是否受限 武汉限购令细节解读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1-03-03 08:13

[摘要] 刘小姐和父母住汉口,由于单位离家较远,她想在单位附近买套小户型自住。然而刘小姐和家人现住的房子是父母以刘小姐名义全款买的,刘小姐担心自己被“限购”。

(来源:长江日报 记者马振华)武汉“限购令”实施一周,不少市民对政策仍有疑惑。记者连日在市房地产交易大厦咨询大厅看到,咨询的市民排起长队。昨日,记者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请市房管局有关人士答疑。

刘小姐和父母住汉口,由于单位离家较远,她想在单位附近买套小户型自住。然而刘小姐和家人现住的房子是父母以刘小姐名义全款买的,刘小姐担心自己被“限购”。

按照“限购令”规定,武汉户籍家庭(包括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有一套房的,可再购一套,有两套就被禁购。刘小姐是成年子女,从房产政策角度看,她和父母是“两个家庭”,父母名下没有房,因此父母买房就算首套房,但她父母由于临近退休,贷款额度不高,几乎不能贷款买房。刘小姐名下有一套房,允许再购一套,但再购的这套房算二套房,首付要六成,利率1.1倍,买房的资金压力会比较大。

父女共同买房 各算有一套

汉口的胡小姐家当初买房时,房产证上写了她和父亲的名字,因此这套房是共同拥有。现在胡小姐还想买房,按照新政怎么认房呢?

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说,按照政策,两人以上共同购房且共同购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按共同购房人已分别拥有一套房对待。胡小姐是成年子女,从房产政策角度看,她和父亲是“两个家庭”,因此她和父亲现在都算已有一套房,再买的话,都要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胡小姐有没有办法享受到首套房的相关政策呢?有办法。胡小姐把名下的房产过户给父亲,她就名下无房,再买房就属首套房。但需要提醒的是,过户要缴纳一笔不菲的税费。

拆迁还建房不被限购

汉口周先生的舅舅家有两套老屋,其中一套年初签了拆迁协议,可以货币补偿买指定的经济适用房。考虑到经适房居住不方便,舅舅在2月23日“限购令”出台前,在配套比较方便的地方买了套商品住房。他担心的是,即将买的经适房是不是属于三套房,会不会被禁购。

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说,“限购令”针对的是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拆迁还建房本身不在限购之列。比如如果拆迁面积大,有的家庭能还建好几套房,“限购令”不会禁止拥有第三套还建房。但还建房是被记录到家庭的存量的,如果周先生舅舅家是拆迁后先买经适房,那名下就算有了两套房,那第三套商品住房就不能在买了。现在他是先买了商品住房,由于还建房不被限购,因此允许货币补偿买一套经适房。

六问武汉限购令细则 3月房价或跳水?

(来源:武汉晚报)武汉成为第15个落实“国八条”,实施新的限购令的城市。昨日,市房管局发布了升级版的限购令,今起正式执行。

从今日起,商品房网上签约前,开发商须对购房者的资格进行网上查询;二手房合同备案前,购房人须对自己购买资格进行网上查询。

昨日,《市房管局关于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即新版限购令,其新增内容包括将二手房纳入其中、覆盖远城区、外地人必须有1年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才能买房等。

《通知》强调,对违反限购规定的购房行为,将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限购令对楼市的影响】

房主有3套房卖2套后可买1套 限购与贷款无关

昨日,针对的新版限购令,很多购房者提出相关疑问,记者进行了整理,并请房管部门相关人士进行解答。

●有3套房如何才能再买房

陈先生问:我家里现在有3套住房,什么情况下才能再买房呢?

答:房主只有卖了2套后,方可再买1套房子。

●两套房子都贷款了,卖一套后可再买吗?

朱女士:我家里现在有两套房子,都有贷款,卖一套后可买房吗?

答:如果房主有两套房子,卖了一套,是可以再买一套房子,限购与是否贷款无关。

●子女成年后三口之家能买几套?

胡先生:我们家都是武汉户口,家里有三口人,我25岁,但还和父母住在一起,也没有分户,可以买几套房子?

答:武汉户籍家庭子女满18岁可自己买两套房,即父母可买两套房子,子女也可买两套房子。

●精装小户型限购吗?

余先生:我已有了两套房子,看中一套精装小户型,属于限购范围吗?

答:规划用途为商业性质的精装小户型、商铺、写字楼没有纳入此次限购范围,住宅性质则全部限购。

●在黄石有两套房子,限购吗?

周女士:我在武汉工作了几年,有社保证明,但在黄石有两套房子,会被限购吗?

答:此次限购是以购房人在武汉持有的房子套数来确定,由于的房地产系统没有联网,在外地房屋套数无法查询,不纳入限购里。

●武汉限购令啥时到期?

吴女士:这次出台的武汉限购令,有没有一个时间限制?

答:“限购令”2月23日开始实施,但没有确定截止时间。

调查:武汉限购令升级是否会影响您的置业计划?

1.汉版限购令细则将远郊包括在内,会影响您的置业计划吗?
 
 会  不会 
 
2.如果武汉限购令升级参照京版,您是否还有购买资格?
 
 有,我是本地户口,首套房刚需 
 有,我是本地户口,属于二套房改善性需求 
 有,我非武汉籍户口,刚需,纳税满1年 
 没有,我是本地户口,但已有2套住房 
 没有,我非本地户口,在武汉纳税不足1年 
 
3.武汉限购令升级后,您是否还有能力购房?
 
 有 
 没有 
 
4.部分城市因限购令出现了抢房潮,您认为武汉是否会出现这种情况?
 
 会,购房者都担心政策越严越对自己不利 
 不会,之前的调控政策效果不明显,所以观望的人更多 
 不好判断 
5.对于此轮调控,您认为2011年武汉楼市走势如何?
 
 房价因此下跌,或迎来抄底时机 
 政策趋紧,楼市将平稳发展 
 不好说,看市场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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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上半年量缩

下半年价跌

在众多政策的叠加下,武汉新版限购令的出台给楼市最致命一击。昨日,在听到这个消息后,各片区的开发商都忧心忡忡。盘龙城一楼盘负责人说,限购令几乎“封死”所有途径,再想取得很好销量不可能。

分析师吴洋认为,新的限购令出台后,很多人会观望,加上很多想买房的人都不再具备资格,商品房交易量会迅速下滑,3月份就会大幅下降,会一直持续到6月份,这是一个量缩的过程。

“下半年则会降价,以郊区楼盘为主导。”吴洋认为,3-6月份,有很多新楼盘推出,大量房源上市,下半年供给大于需求,竞争激烈,降价促销是必然,包括中心城区有些楼盘也不可能独善其身。他还说,由于去年商品房消耗很多,目前库存不多,供应量还不是很大,一时半会还不会降价。

武汉高盛智信商业地产总经理梅林称,3月开始,商品房交易量会大幅下跌,这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大面积的降价则在下半年,但不排除3、4月份里,有些资金抗不住的中小开发商会跳出来率先降价,但可以确信郊区楼盘会打响降价的“枪”。

梅林说,土地、人工、材料等都不降价,开发商降价只能让出自己的部分利润。

也有房地产人士称,此次调控的效果如何,要看政策是否能持续,如果执行时间不长,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手房降价很难

昨日,记者采访了华明达、百居易、21世纪不动产、中联地产等大型中介,中介普遍表示,3月份开始二手房交易业绩将大幅下滑。

武汉华明达负责人称,二手房市场交易量很快会下降,但一时半会还不会降价,二手房的房主不像开发商那样会急缺钱。

目前,各二手房中介都在想应对之策。中联地产有关人士说,因为二手房很难降价,交易量更容易萎缩,不像商品房可以以价换量,必须要有好的应对之策。

商品房、二手房“限购”如何操作 购房资格查询免费

此次进行限购,对购房人已有住房套数的查询是关键的一步。昨日,市房管局市场处有关负责人说,商品房购买由开发商代为查询,二手房由购买人自己查询,48就能出结果,能确定购房人是否有资格购买。

目前,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的工作流程出台,包括资料核验、资格核查、网上签约、合同备案、产权登记等环节组成。其中,开发商及代理公司在销售商品住房时,在《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中进行购房人资格查询,市房地产信息中心在接收到待查人房屋信息后,48内将查询结果反馈给合同备案系统,确定购房者是否有资格。再决定是否与购房人进行网上签约。

个人购买二手住房新的流程包括网上预签、资料核验、资格核查、告知查询、合同备案及收件办证等环节。购房人持资料到所购房屋的房产部门申请资格查询,48内,市房地产信息中心将查询结果反馈到二手房备案系统,符合条件方可办理合同备案。

市房管局称,购房资格核查未作收费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以购房资格核查的名义向购房人收取任何费用。

 

升级4大项

昨日,市房管局市场处有关负责人说,与1月15日出台的老版“限购令”相比,新的限购令从4个方面进行了升级,全面堵住了投资投机购房行为。

本市家庭拥有住房

两套及以上“禁购”

1月15日,我市出台了“限购令”,为“N+1”模式。调整后的限购政策为“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家庭暂停向其售房”。同时,即使有一年的纳税证明或者社保证明,外地人也只能买一套。

“限购令”覆盖远城区

原限购政策涉及区域范围为中心城区(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及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远城区不在限购范围之内。新限购令覆盖本市所有行政区,远城区也纳入限购范围。

包含二手房

原限购政策仅涉及新建商品住房,新限购令明确规定限购范围包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外地人要一年

纳税或社保证明   

原限购政策中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需要提供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没有时间限制要求。新限购令要求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必须要提供本市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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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一:出手时机】

2011年季度武汉楼市无论开发商还是购房者都计划或者正在有所动作,在政策频出的背景下,购房者怎样把握政策的宏观走向,合理的置业买房?什么时候是出手的时机?部分业内人士各自给出了自己的观点,是立即出手还是有所观望,仁者见仁,购房者不妨根据自己的时机情况分析,理性决策。

张纪友:武汉限购下不妨马上出手 或将刺激二三线城市楼市发展

澳兴置业副总经理张纪友先生接受搜房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春季武汉楼市的走势,他仍然保持主流观点。所谓“主流的观点”,他表示,房地产由于产品稀缺、供需不平衡,且武汉在两会期间再次将城市地位和定义上升到“国家中心城市”的高度,表明了政府建设武汉的决心,总体来看,武汉楼市仍将保持上升的趋势。

谈到限购细则本周出台的情况,张总表示,地方政府出台限购细则是和楼市的宏观调控基调保持一致的,本次楼市的调控应该比次的更为严格。张总分析道,若郊区也限购,其门槛会比中心城区稍微降低;若和中心城区一样,那么武汉的购房者压力将会很大,因此会刺激下属二三级城市楼市的发展,对湖北其它城市有推动作用。 【更多】

【关键词二:销量】

武汉限购细则出台,对武汉楼市直接影响体现在哪里?对成交量、均价回造成什么影响?上半年武汉楼市会呈现怎样的走势?全年、长期来看,武汉楼市又会朝向哪方面发展?业内人士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总体而言,大部分业内人士都相当看好武汉长期的发展形势。

高新祥:限购细则或将影响1、2季度销量 仍看好武汉全年形势

武汉中和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高新祥接受搜房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综观武汉楼市在兔年的整体走势,应该是会“微涨”,之所以仍然会上涨,是由于武汉的地势优势(城市定位)和武汉的房价相对其它城市来说还是比较“实”的,未来仍然有上涨的空间。但是由于都在限购,井喷式的买房被削减,销量下滑,因此武汉的大涨是不大可能的。

对于武汉出新的限购细则的消息,高新祥先生表示,过去刚需都买小户型,如今限购制约他们去买大户型,因此,大户型的成交量会上去,投资环节,投资者会对物业做调整。虽然武汉继续出台限购细则,但是高总表示,这样的政策还是会有缝隙可钻,暂时性会减少成交量,造成购房者暂时性的恐慌,武汉一季度、二季度销量可能下降;下半季,销量应该有所反弹,整体而言,他看好武汉全年的销售形势。 【更多】

【关键词三:房产税】

不仅是限购的问题,房产税也似乎成为近期人们讨论的焦点话题。房产税是否也会在武汉试点?如果在武汉试点,政策方面会呈现怎样的特点?限购升级对武汉楼市哪些版块构成了影响?对于各类购房者来说,在这样的形势下应该各自采取什么样的应对手段?听听专家怎么说。

王涛:武汉或成房产税试点城市 限购升级近郊楼市打击大

武汉现代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王涛在接受采访时从今年整个宏观经济环境来说,抗通胀稳经济是最重要的目标,今年整个投资环境大体体现在“经济复苏和政策收紧”这个跷跷板的拉锯上,如果经济复苏好于预期,那么中央将会收紧政策;而经济复苏如果逊于预期,那么中央就会放慢政策收紧步伐。对于楼市来说,目前还是要看国八条各地的执行力度和效果,现在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购房者都在小心翼翼的观望武汉楼市,而这可能要到年中才能比较清晰看到今年的走势。 【更多】

陈军:限购升级打击改善和投资置业者 武汉可能出台房产税

对于武汉限购升级,武汉道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陈军认为,武汉限购区域扩大,那么对改善性和投资购房者的影响应该是比较大的。因为之前的中心区限购就打击了一部分改善性和投资购房者,今后若连郊区也限购,对他们的打击会更大。相反,刚需置业者不会受到影响。

今年,可谓又将是政策密集的一年,至于武汉今年会不会出台房产税政策,陈军表示,武汉是有可能实施房产税政策的。在他看来,在二线城市中,武汉房价的涨幅还是比较大的,所以很有可能出台房产税政策。同时,他表示二手房也有可能实施限购。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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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文件

武房发[2011]32号

市房管局关于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武政办[2010]27号)文件要求,为巩固和扩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现对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2月23日起,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本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其出售住宅。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前,应履行对购房人限购政策告知和购房资格审核义务,核验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有关资料。登录“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进入“网上签约”栏目,输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核验购房人的购房资格。

三、个人购买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向所购住房管辖的房管部门(机构)进行购房资格核查,符合政策规定的方可办理存量住房合同备案及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四、各级房管部门应加大对此次限购政策调整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购房人的政策提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五、原2011年1月14日市房管局制发《关于贯彻落实我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武房发[2011]7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落实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工作流程的规定

一、限购政策有关规定

自2011年2月23日起,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本市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其出售住房。

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二、签约及备案工作流程

住房限购政策签约及备案工作流程分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两类,具体规定如下: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工作流程由资料核验、资格核查、网上签约、合同备案、产权登记等环节组成。

1、资料核验

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应履行对购房人的限购政策告知和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资料真实性的核验义务。购房人在购买住房时,应如实向企业提供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配合企业上报房管部门进行购房资格审查。

2、资格核查

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时应在《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以下简称“合同备案系统”)中对购房人进行购房资格核查。未进行购房资格核查的,不能进行网上签约。

企业在申请购房资格核查时,应在合同备案系统中选定购房人所购住房,通过房屋列表的“资格核查”栏目,按要求输入核验后的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与购房人关系、是否本市户籍),合同备案系统将上述信息上传送至市房产信息中心。

市房产信息中心在接收到待查购房人相关信息后,在全市合同备案系统和房屋登记发证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登记发证系统”)中查询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拥有的住房信息,并在48内将查询结果反馈到合同备案系统。

查询结果反馈前,合同备案系统将购房人所选购住房予以锁定。企业在查询结果反馈前可撤销购房人的查询申请,撤销后该套房屋解除锁定。

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企业可打印并向购房人出具该套住房《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通知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结果通知单》),购房人对查询结果存在异议的,应在48内持《结果通知单》及本人身份证明和家庭成员的相关资料向市房产信息中心申请异议复查,填写《住房购买资格复查申请表》(见附件2)。市房产信息中心及时复查后,应对复查结果出具《住房购买资格复查结果通知单》(见附件3)。符合限购政策的,市房产信息中心将购房人与所购房屋进行关联,并解除房屋锁定,可进行网上签约;仍不符合限购政策的,市房产信息中心将该套房屋解锁并返回到待查询状态。

3、网上签约

符合购房条件的,合同备案系统将房屋座落与查询购房人姓名关联,并将锁定状态解开,购房双方可以进行正式网上签约,打印并签署纸质合同,同时还将随合同一并打印《承诺书》(见附件4)及《结果通知单》,网上签约成功后购房双方不得自行撤销合同。

《承诺书》由购房人签字确认,阐明购房人已阅读限购政策内容,对提供的本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及付款方式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购房人愿意承担导致不能合同备案及房产登记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4、合同备案

企业应在网上签约后三个工作日内,持合同备案上报清册、全套纸质合同、《结果通知单》、《承诺书》(原件)及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明材料、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到项目管辖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手续。

房产管理部门在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时应认真核实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同时留存一份纸质合同、《结果通知单》和《承诺书》。不符合规定的,应退回全套收件资料,并向企业出具《不予合同备案通知书》(见附件5)。

5、产权登记

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在购房人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除应当查验《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收取《结果通知单》和《承诺书》。房产登记管理部门需要认真复核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和住房情况,符合购房条件的,予以登记办证;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不予登记。

(二)二手住房交易

个人购买二手住房工作流程由网上预签、资料核验、资格核查、告知查询、合同备案及收件办证等环节组成。

1、网上预签

购房人需认真阅读相关限购政策后,可先行在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scxx.whfcj.gov.cn,以下简称“市场信息网”)的“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亦可在所购住房管辖的房产管理部门(机构)进行合同文本输入。

2、资料核验

购房人持规定的资料原件向所购住房管辖的房产管理部门(机构)申请购房资格核查,购房人因故需由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出具委托书。购房人(委托人)应如实向房产管理部门提供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配合房产管理部门进行购房资格核查。房产管理部门在受理购房资格核查时,应对购房人提示告知限购政策规定和核验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有关证明资料,核验后留存复印件。

房产管理部门通过《二手房网上签约备案系统》(以下简称“二手房备案系统”)“资格核查”栏目,输入已通过核验的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并向购房人(委托人)开具《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见附件6,以下简称《核查回执单》)。

3、资格核查   

市房产信息中心在接收到购房人相关信息后,在合同备案系统和登记发证系统中查询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拥有的住房信息,并在48内将查询结果反馈到二手房备案系统。

4、告知查询

购房人(委托人)在申请查询48后,可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核查回执单》编号(最后五位数字)、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

购房人对核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应在48内持《核查回执单》及本人身份证明和家庭成员的相关资料向市房产信息中心申请异议复查,填写《住房购买资格复查申请表》)。市房产信息中心及时复查后,应对复查结果出具《住房购买资格复查结果通知单》。符合限购政策的,市房产信息中心将购房人与所购房屋进行关联,可进行合同文本打印及签订备案;仍不符合限购政策的,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合同文本打印及签订备案。

5、合同备案及收件办证

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的,购房双方可持《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收件材料及《核查回执单》到房产管理部门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还将随合同一并打印《承诺书》、《结果通知单》,交易双方申请办理存量房转移收件手续。

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的,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合同文本打印及签订备案,退回全套收件资料,并向购房人出具《结果通知单》。

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的二手住房交易参照上述流程执行。

三、购房资格查询需要提交的资料

购房人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一)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二)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

(三)购房人结婚证;未婚的需提交民政部门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四)非本市户籍的还应提交在本市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五)境外个人购房的应按国家规定(建房[2010]186号)的要求执行。境外个人购房除提交护照、港澳台身份证或回乡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境外个人名下在境内无其它住房的书面承诺。

四、其他说明

房管部门和企业使用网上签约及合同备案软件的详细操作说明,具体见《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操作手册》和《武汉市二手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操作手册》,其另行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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