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网友问到京内户口转出的问题,这里我们来看看相关的规定。户口、档案转出1.业务介绍A:毕业生在2年托管有效期内,可随时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有网友问到京内户口转出的问题,这里我们来看看相关的规定。
户口、档案转出
1.业务介绍
A:毕业生在2年托管有效期内,可随时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凭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毕业生接收函》)来我中心办理就业手续,重新领取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将户口和档案转入单位(或单位委托的人才服务中心)。
B:毕业超过2年的托管人员,不能再以毕业生身份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用人单位如果要为毕业生办理调动手续(即只能出具《调档函》不能出具《毕业生接收函》)的,应先将户口和档案迁回原籍,再按在职人员身份办理调动手续。商调手续在原籍人才中心和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之间办理。
C:能够向公安部门申请到“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的,可以单独将户口迁出,户口迁出后,档案可以自由流动,不受户口限制。即:户口单独迁出后,凭《调档函》也可单独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D:可以单独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房迁。购房面积、居住年限符合当地公安部门规定的准予迁入的条件即可。南京市规定购房建筑面积大于等于6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向当地公安分局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2)婚迁。配偶是家庭居民户口的,可先领取结婚证,再以夫妻投靠方式,向当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3)以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方式,向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2.常见问题
托管2年期内或期满后,如何将户口、档案转回原籍?
答:可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持身份证直接到我中心办理派遣回原籍手续,现场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出介绍信,登记确认档案转回原籍(县市级)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
2、持报到证和迁出介绍信,去宁海路派出所领取《户口迁移证》;宁海路派出所地址:南京市三省里1号(步行约5);请在办完户口转出手续后查验核对《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信息准确无误;有误的可现场更改。
3、档案由我中心通过邮政机要局转回原籍(县市级)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一般每星期二、星期五各集中转递一次。您可登陆本网[查询中心],查看您的档案从我中心转出的转往去向、转出时间和机要号码等信息;档案转递周期一般需要一到两周(省内一周,省外两周,边远省份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4、自办理转出手续之日起7-15天后,电话咨询或登陆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在线查询到档情况;如档案已到,请携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到原籍市(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接收确认手续;当地人才服务中心一般会在户口迁移证背面加盖“接收专用章”;
5、携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和父母户口本到父母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6、本人不方便前来办理的,还可委托来人代办。代办人持代办委托书(可点击直接下载,或在本网“下载中心”另行下载)、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相应手续。
7、友情提醒:请妥善保管好“两证”,遗失补办的手续很麻烦。
因研究生录取,如何将户口和档案迁至录取学校?
答:在研究生待录取阶段,凭待录取高校出具的《调档函》可来我中心办理转档手续。正式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原件、与我中心签订的《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合同》到我中心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流动党员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同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2年托管期内,因单位录用,需转出户口、档案,应该怎样办理?
答: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加盖用人单位及地方就业主管部门的接收印章)或《毕业生接收函》或《公务员录取通知书》以及与中心签订的《托管合同》到中心综合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
一、出具材料
1、公务员录取
设区市及其以上的组织部或人事局(厅)签发的《公务员录取通知书》
2、省部属单位(经过备案的单位)
《就业协议书》或由单位出具的《接收函》
或 加盖江苏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接收印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南京市单位
南京市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统一出具的《南京市毕业生接收函》(A类)
或 江苏省职业介绍中心出具的《接收函》
4、无锡市单位
加盖无锡市人事局接收印章的《审核备案表》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苏州市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或苏州市人事局出具的接收函
或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必须加盖用人单位及苏州工业园区或苏州市人事局接收印章)
6、上海市单位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批复的黄色联)。
7、天津市单位
《XXXX年外地院校非天津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津就业申请表》。
8、深圳市单位
深圳市人事局出具的《深圳市人事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
9、北京市单位
部委直属单位或中央直属单位的,需出示就业协议书、经用人单位盖章同意接收的“绿表”(第二联);
派往北京市属单位的,需出示就业协议书、北京市人事局同意接收函。
10、其他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必须加盖当地人事部门接收印章)
当地人事部门出具《接收函》/《调档函》
二、办理程序
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来省招就中心办理转出手续(根据教育部规定,毕业超过二年的,不再办理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即不能直接派遣至工作单位(或单位所委托的人才服务中心),只能先迁回原籍(档案转回原籍人才服务中心,户口落回父母家庭户口中),再按人事部门人才商调手续办理);
三、办理要求
1、可以委托他人持委托书代办,如身份证遗失,必须本人携带毕业证书原件来省招就中心办理;
2、如未办理过户口档案托管手续的,办理转出手续时请带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3、因派出所数据统计之需,每月最后一天的下午,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和迁出手续;
江苏省外高校毕业生,回省二分希望转回原籍的,应该怎样办理?
答:先在网上预约,再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我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台办理改签转档回原籍的手续即可。
以上所有手续如本人不方便亲自前来办理的,均可委托来人代办。代办人持代办委托书(可点击直接下载,或在本网“下载中心”另行下载)、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上述材料前来办理相应手续。
这是一个综合的户口转出问题的解释,具体的京内户口转出问题大家可以具体想相关部门了解。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