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己悉心照料父母起居,10年前,老人就将所买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近日,亲哥哥却要9旬的父亲立遗嘱,兄妹4人共同继承这套房产。昨日,从青山区司法局法援中心获悉,司法介入已成功化解李女士心结。
自己悉心照料父母起居,10年前,老人就将所买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近日,亲哥哥却要9旬的父亲立遗嘱,兄妹4人共同继承这套房产。昨日,从青山区司法局法援中心获悉,司法介入已成功化解李女士心结。
今年39岁的李女士在家是小女儿,父母共生育1儿3女,并各自成家。10年前,父母居住的房屋拆迁,补偿14万余元。不久,父亲看上一套二手房,但需20万才能购房。于是,就与4个子女商量,若谁愿出资6万余元,买下房子,房屋“两证”就办在谁的名下,并附加条件,一直要照料两老在此地居住,直到离世。
李女士接受了父母的意见,并出资6万余元,按约定,房屋两证登记到她的名下。父母也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李女士平时就照料二老的生活起居。
去年,母亲去世,父亲年近九旬,生活完全无法自理,李女士仍悉心照料。大哥见父亲来日不多,便联系其姐妹建议:若父亲过世,该房屋由兄妹4人共同继承,并逼父亲立遗嘱。
李女士为此感到郁闷,后悔当初没有让父母留下文字依据,想着母亲已去世,父亲又时常犯糊涂,如果父亲真立下啥遗嘱,真是有口莫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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