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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下贷款难办引尴尬 购房不成反遭索赔6万多

楚天都市报  2013-12-24 09:05

[摘要] 昨日,准备在汉买房的李女士反映,她在销售人员劝说下,稀里糊涂签订了购房合同。谁知,新版限购令下她无法办理房贷,而要想退房却要赔偿对方6.1万元,这让她难以接受。

昨日,准备在汉买房的李女士反映,她在销售人员劝说下,稀里糊涂签订了购房合同。谁知,新版限购令下她无法办理房贷,而要想退房却要赔偿对方6.1万元,这让她难以接受。

李女士是孝感人,现在广州打工。11月3日专程回汉,打算买套房子给父母居住。最终,看中了白沙洲峰胜路一小区的房子,74平方米,总价51万余元。

“当时,武汉已出台限购政策,如外地人需提供在汉一年的税收证明等,但房产销售人员口头承诺,可以想办法让我买下这套房。”李女士说。于是,她交了六成首付39万多元订下了房。但一个多月过去了,对方一直未和她签正式合同。

为了这事儿,李女士于前日再次回汉找到销售人员,对方称现在限购政策更严了,要提供两年的税收证明,若李女士自己无法提供,可能就无法买房了。她提出退房时,对方拿出购房合约,称若退房需扣除1万元定金,还要按房款全价的10%赔偿违约金,共计6.1万余元。

当日,记者和她一起找到房产销售公司。销售人员称,他们从未承诺可代办税收证明,又拿出有李女士签名的购房须知,称当时已告知了武汉的限购政策,是李女士自己说可以弄好税收证明,他们才将房子卖给她。如果李女士无法购房,只能按约定赔偿。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称,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房产销售人员是否明确告知武汉购房的限购政策,以及李女士对相应的约定性条款进行签字确认。若房产公司告知的限购政策是模糊的,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据此,销售人员应担承一定责任。

经记者多方协调,房产销售公司不再要求李女士赔偿金,并退还了她的购房首付款。

对于外地居民来汉购房,专业人士提醒,一定要了解武汉的限购政策,千万不要在房产商的口头承诺下,稀里糊涂签约购房,以免日后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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