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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360:过节买房 武汉购房者疑难问题全解析

楚天金报  2014-01-26 08:02

[摘要] “认房又认贷”具体如何理解?离职或失业后公积金怎么办?定金和订金有何区别……针对购房者集中咨询的问题,记者选取部分予以解答,以此为购房者答疑解惑。

认房又认贷”具体如何理解?离职或失业后公积金怎么办?定金和订金有何区别……针对购房者集中咨询的问题,记者选取部分予以解答,以此为购房者答疑解惑。

市民商涛:名下只有一套62平方米的房子,是在3年前全款购买,现在打算用商业贷款购买一套三房,目前首付款和利率按照怎样的标准执行?

记者:去年11月27日,人行武汉分行发布《关于调整武汉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对武汉市住房信贷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

按照发布当日即开始执行的《通知》,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武汉将继续执行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继续暂停发放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

目前,武汉对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贷款利率未作调整,首套房执行基准利率二套房贷款利率则继续上浮10%。

从实际情况来看,根据楼盘合作银行的不同,首套房贷款利率折扣不尽相同,但在去年银行出现流动性紧张后,目前大多都是按基准利率执行。

市民王静:在河北老家贷款买过一套房,目前已经还清贷款并卖出去了,现在到武汉工作生活,贷款买房是算首套房还是二套房?

记者:对此,去年二套房首付比例从60%上调至70%时,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信贷部门相关负责人曾专门对此进行解读,目前银行系统建有统一的信贷查询系统,个人房屋贷款信息已实现联网。如果一个家庭在外地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按照实时的房贷政策,即使是首次在武汉购房,贷款也将按照二套房执行,而如果这个家庭在武汉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打算再次购买的商品住房,理所当然就算二套房,所以武汉现行商业贷款是“认房又认贷”。

市民佘勇胜:之前交了两万元定金,但我现在想反悔,定金是否能收回?

记者:按照此前相关律师的解答,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合同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中有定金条款,如果购房者单方原因反悔,开发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开发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

签订认购协议或交纳所谓排号费、预购订金、VIP订金等费用均不是购房的必备条件,购房者在未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之前,不必向开发商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之前,不得向拟购房者收取任何费用。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难,因此,不要随便向开发商交付定金,要注意认购协议内容,要特别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类的条款,以免上当受骗。在签认购协议、交付定金前,特别要了解清楚该房产有无抵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市民熊艳丽:离职或失业公积金账户怎么办?可否提取或贷款买房?

记者:按照武汉公积金中心现行规定,职工离职后找到新的单位,首先得确认新单位是否开设了公积金专户,以便及时办理原公积金账户的转移;如果离职后暂时没有合适的新工作,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取或封存账户里的公积金。

对于离职人员,外地户口的职工可以马上申请提取公积金,武汉户口的职工要离职封存满两年后才能提取。

值得注意的是,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时,是将自己缴存和单位缴存的公积金一并提取出来;由于申请公积金贷款要求公积金正常缴存满6个月且为在职职工,在封存期间,离职职工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不能贷款购房。如果职工已销户提取公积金,在新单位可办理开户,重新缴纳住房公积金。

市民洪林芝:我家用夫妻双方公积金买的房,贷款在去年就已全部还清,现在想“假离婚”,房子过户到我买下,老公名下无房,再用公积金买房能否算首套?

记者:对不同婚姻状况下购房资格认定标准,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去年年底进行了解读。如果双方单身时,其中一方已使用公积金贷款买过一套房,现在以夫妻名义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按第二套住房认定;如果夫妻婚后以联名公积金贷款买过一套住房,不管是否还清贷款,离异后任一方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都将被认定为二套住房;如果双方单身时已分别使用公积金贷款,现以夫妻双方名义再度申请贷款,将按购买第三套住房认定,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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