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担心孙女卖掉他赠与的房产,六旬老人王爹爹将孙女小王告上青山区法院,要求撤销赠与合同,获得法院支持。
担心孙女卖掉他赠与的房产,六旬老人王爹爹将孙女小王告上青山区法院,要求撤销赠与合同,获得法院支持。
2011年7月6日,王爹爹与武汉市某拆迁安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房屋还建安置补偿协议》。这份协议约定,拆迁方将他的住房拆除,并对他还建面积等同的住房共计8套。2013年12月,王爹爹将其中两套还建房屋,赠与20岁的孙女小王。为此,爷孙二人还到拆迁安置办公室,办理了相关变更手续,将房屋变更登记至孙女名下。
不料,孙女得到房屋后,现在想卖掉房子,王爹爹阻拦不住,决定将孙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撤销两套房屋的赠与合同。
针对爷爷的状告,小王表示,她已经拥有了房屋,爷爷不能行使赠与撤销权。
法院认为,爷孙二人官司涉及的房屋,是王爹爹的拆迁房屋还建而来,对这两套房屋拥有所有权;他们爷孙二人之间签订的“房屋变更登记表”,将其中两套房屋登记变更至孙女名下,赠与合法有效。
本案中,爷孙二人虽签订了“房屋变更登记表”,但房屋并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并未变更登记至被告名下,物权没有发生转移。因此,王爹爹有权撤销赠与行为,法院判决撤销王爹爹将两房屋赠与给小王的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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