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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转让费风险"击鼓传花"谁成后"冤大头"?

武汉晚报  2015-01-28 08:21

[摘要] 市民林小姐反映,她问了徐东、积玉桥、南湖等多个商圈的十余家准备转让的店面,现租客都表示,要从他们手上接过店面,即使空转(即没有任何设施和商品),一样需要出转让费。

原籍武汉的林小姐近颇为烦恼,因为她去年10月从深圳回汉后,就一直想自己做点小生意,但好不容易相中几个店面,转让人却无一例外要收取动辄三五万甚至十几万元的转让费,这让小林陷入困境。转让费,是店铺目前的承租人将自己准备转手的店铺转给下一个承租人时收取的费用。说白了,就是花钱买一个租赁店铺的机会。她说,转让费大多不明说,房东更不知情。如果合同到期,房东收走房子,转让费就无法转移给下一个承租人,白白打了水漂。

空转一样要收转让费

林小姐毕业后到深圳发展。去年,在外漂泊6年的她,想回武汉与家人团聚,并用自己在深圳积累的经验做点小生意。然而,从去年10月,一直到昨天,她看过十几家店面,都被高额转让费吓退了。

林小姐说,她问了徐东、积玉桥、南湖等多个商圈的十余家准备转让的店面,现租客都表示,要从他们手上接过店面,即使空转(即没有任何设施和商品),一样需要出转让费。

徐东福客茂一家沿街门面,面积有30平方米,地理位置也符合林小姐的商业定位,但对方一口气喊出8万元转让费,且不议价。而相邻一家店,转让费竟然高达13万元。在徐家棚街一处小巷口,一间20多平方米的门面,转让者要求付3万元转让费。而这家店面,实际月租只有900元。

记者了解发现,在武汉,不收转让费的门面几乎无处可寻,转让费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

转让费背后可能有“坑”

“这转让费不是白出的,你不做了,还可以转给下一家,从接手的人那里收回转让费。”询问一些准备转让店面的现租客,记者听到多的是这样的话。能将转让费顺利转给下一个接手的租客吗?这其中,有诸多不确定因素。

首先,房东不认可转让费,引发风险。去年,39岁的东北人王先生来汉创业,他在南湖附近租了一间门面做生意,合同尚未到期,商业街开始改造,他临时搬出,可几个月后,商业街改造完毕,他要求再次搬回却成了难事,因为,门面已经被房东收回,而租门面交给上一个租客的9万元转让费也打了水漂。王先生找门面的产权人江宏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理论,对方表示,上一个租客将门面转让给王先生,收取转让费,他们并不知情。他们与上一个租客的租约到期,收回门面是正常的。

第二个风险便是,房东即使知道转让费一事,但一般不会与承租者约定可以由承租者自由将店面转让给下家而收取转让费。林小姐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一周前,她在武车路附近相中了一家30平方左右的门面,现在的租客表示,在他之前的一个租客收取了他4万元转让费,林小姐要拿下这个店面,也需要支付他4万元转让费。不过,即将签合同时,林小姐发现,与房东签的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合同期内或合同到期,她有权利将店面转让给他人。林小姐提出异议,而房东不肯增加这方面的约定。“我出了转让费,而房东却可以在期满无条件收回房子,我将转让费转嫁给下一个承租人的想法就不可能实现。”林小姐担忧不已,只好再次放弃这个心仪已久的门面。

前天,在得胜桥菜场附近,林小姐又寻得一个位置,而这次,转让人也很热情,并只喊出了两万元转让费。林小姐心动了,但朋友帮她一打听,让她惊出一身冷汗,这个门面马上就要拆了,转让人就是想在拆前捞回转让费走人,才故意降低转让费价格。

“又是一个坑呀。”林小姐感叹,自己差点成了击鼓传花的后一人。

转让费缺少法律监管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李澍青律师表示,有的门面转让费是门面月租金的十几倍甚至更高,这阻挡了部分创业者的创业计划,阻碍了商铺门面的自由流通,严重影响着正常经营活动的发展,导致市场活跃度的下降,同时,也加大了投资者的商业风险。

因此,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可以对其进行适当的引导和必要的干预。在目前转让费暂无专门法律进行规范的情况下,投资者需注意,在寻找投资机会时应当了解清楚出租人(转让人)有无对商铺的合法处分权及可出租期限,通过对商家经营状况评估和对“左邻右舍”、同地段的比较,来衡量转让费是否合理,避免因转让费虚高而遭受无谓的损失。转让费也应当在三方合同中明确约定,通过转账的方式支付并索要收款凭证;出租人(转让人)也不得隐瞒相关重大事实,否则可能因为合同被认定无效,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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