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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单"以房养老"花落武汉 每月领取近2千养老金

武汉晨报   2015-04-11 08:08

[摘要] 以房养老终于迈出实质性的第一步。近日,汉口两位老人与幸福人寿湖北分公司正式签订一款名为“幸福房来宝”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投保单,这是湖北省签出的第一单以房养老险。

以房养老终于迈出实质性的步。近日,汉口两位老人与幸福人寿湖北分公司正式签订一款名为“幸福房来宝”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投保单,这是湖北省签出的单以房养老险。

这对“吃螃蟹”的老夫妇在签单后,拒绝接受媒体采访。记者从保监会官网公布的“幸福房来宝”产品条款来看,60周岁(含)至85周岁(含)之间的老人均可投保。

根据产品费率表显示,当延期年金无身故和退保利益时,以每100万元有效保险价值计算,一投保年龄为60岁的男性,延期年金交费年度数(特定期限年度数)为26年,延期年金年交保费2544元,投保人月度基本养老保险金额为2514元(可实际领取的养老保险金额为基本养老保险金额扣除应当承担的相关费用之后的净额)。

据悉,参与以房养老的老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时,双方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金额,这一金额设定要考虑房屋折旧、预期增值、预期的老年人平均生存年限等,金额一经确定,将不能变更。不过,老年人每月拿到的养老金要在基金养老金额当中扣除必要的费用,如部分房屋评估费、律师费、保单管理费等。

如果老年人在保单生效之后选择退保,将承担退保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如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及损失赔偿,如果在一定期限内老年人无法偿还,保险公司将对抵押房屋行使处分权,即出售(变卖)抵押房屋。

幸福人寿方面表示,该产品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后,可继续住在原有房屋中选择“居家养老”,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身故。幸福人寿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但承担房屋下跌风险和长寿给付风险,在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终身领取固定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

据介绍,该产品的犹豫期为30天,在投保前给老人更多的时间考虑是否投保。这比一般保险产品15天的犹豫期延长了“反悔权”时间。

市民反应:以房养老不如出租

你愿参加以房养老么?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近十位老人,绝大多数老人摇头,有房子抵给保险公司还不如出租。一位李婆婆称,“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房子涨了也没我的分,不如出租,每月拿一笔钱,我走了以后,房子还可以给子女。”

机构态度:推以房养老风险大

前不久,保监会发布《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统计制度》的通知,要求参与以房养老试点的企业自今年3月1日起逐月上报业务开办情况。尽管监管层督促保险公司尽快发布以房养老产品,但“以房养老”试点近一年,多数保险公司都在观望。

一名保险公司负责人透露,我国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只有70年,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多,而当老人身故时,使用年限更是所剩无几。

同时,对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来说,正向按揭贷款的风险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减小的,而“倒按揭”恰恰相反,时间越长,风险越大。如何确定“倒按揭”利率也是一大难题,贷款额少,老人不乐意;贷款期长,机构又可能吃亏。因此很多银行和保险公司谨慎观望,小心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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