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武汉,许多楼盘在推销各自的楼盘时,都把广告制作得五花八门,其中不乏夸大虚假宣传者。“坑爹”的房产广告层出不穷,不少购房人都深受其害。那么,购房者在遇到此类纠纷时,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说一说吧!
在武汉,许多楼盘在推销各自的楼盘时,都把广告制作得五花八门,其中不乏夸大虚假宣传者。“坑爹”的房产广告层出不穷,不少购房人都深受其害。那么,购房者在遇到此类纠纷时,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说一说吧!
一、气氛渲染型
为激起购房人的购买欲望,开发商充分利用人类虚荣心和想象力,将刺激性、煽动性的诗意语言写入广告。如高尚社区、人文气息,温馨家园、依山傍水,黄金地带、商机无限,无限潜力、居家置业,春天般享受、与贵族身份匹配,欧式设计理念、古典高雅等等。
这些广告因内容不具体明确,不符合要约条件,属于希望潜在购房人向自己发出购房要约的要约邀请,对开发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环境描述虚构型
为体现商品房的适宜性,销售广告极力描述楼盘周围的自然、生活和工作环境,使购房者信赖适合居住与工作。新建商品房规划开发区外的环境和公共设施尚未确定,但却开发商大肆宣传。如将建立小学、幼儿园、医院、市场生活设施、规划区外存在50米干道、若干路班车等,实际上政府规划意向尚未确定;明明是商住混杂大楼,却说成是与国际接轨的SOHO产品。如果销售广告对规划开发区外的未来环境和公共设施具体明确,对购房人购买决定和购房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否则意味着许可开发商可以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虚假宣传。
三、具体模糊型
销售广告对规划区内的楼房价格、面积、绿化、质量、装修等内容作出描述与承诺,但具体数字、规格、标准不甚详细,比如标明商品房起价或均价;承诺纯德国进口厨具、高级外墙涂料、名贵大理石内墙、24保安等。但同一楼盘因朝向、位置、楼层不同,价格相差很大,甚至每平方米相差上千元;楼房必须装电梯、刷涂料、配保安可以确定,但何为高级、名贵则不尽详细。对此,购房者可以要求其承担更换、重作或支付违约金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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