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块原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约定的建筑高度为“小于60米”,用地单位现申请将建筑限高要求调整为“依据具体方案确定”,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刘店村、岱黄高速以东的出让住宅用地,土地证号为黄陂国用(2005)第02138号和黄陂国用(2006)0223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150785.9㎡。地块原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约定的建筑高度为“小于60米”,用地单位现申请将建筑限高要求调整为“依据具体方案确定”,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现对以上拟调整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10天,拟调整内容可登录武汉市黄陂区国土规划局网站//hp.wpl.gov.cn/查询。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我局规划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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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寄至:武汉市黄陂区黄陂大道382号黄陂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科收(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430300)黄陂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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