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每一位购房者都关心的问题,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何?贷款年限是多久?贷款额度有多少?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怎样的条件,可以说公积金贷款政策涉及到的问题非常的繁杂,以致一提到公积金大家都不知道具体怎么操作。在央行降息后,2015年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是怎样的情况,今天就为您逐一解答这些疑问。
房天下讯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每一位购房者都关心的问题,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何?贷款年限是多久?贷款额度有多少?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怎样的条件,可以说公积金贷款政策涉及到的问题非常的繁杂,以致一提到公积金大家都不知道具体怎么操作。在央行降息后,2015年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是怎样的情况,今天就为您逐一解答这些疑问。
一、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年限
一手房额度:首套房贷款高额度60万元且≤房款80%;二套房贷款高额度60万元减去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后剩下的差额且≤房款40%。
二手房额度:购首套房高贷款额度为60万,二套房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
注:(1)新参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账户开户时间应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满180天,按月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不含一次性补缴),且缴存账户状态正常。
(2)已参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按实际汇缴(含按月补缴,不含一次性补缴)月数计算缴存时间,确定对应缴存时间系数及贷款额度。
(3)对于异地调入武汉市的职工,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按其缴存时间系数(参数值统一设定为1)及缴存余额倍数参与贷款额度计算。否则,按武汉市新参缴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审核条件,核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4) 对于六个月以内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发生调整变动的,按调整之前的缴存基数、比例计算贷款额度。
一手房年限:长30年
二手房年限:长20年, 同时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规定年限(男职工不超过65岁,女职工不超过60岁)。
二、公积金贷还款方式
1、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3、提前部分还款的,贷款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按照剩余本金、剩余期限重新计算以后的月应还本息额。
4、提前全部还款的,贷款期限必须在一年以内(含一年),以万元为整数还款,在归还当期贷款本息的同时结清全部剩余贷款本金。
公积金贷款成功后首次还款tips:
1、首次还款的金额因为有首期息的原因,会与常规月还款额不一致,请以12329的短信通知金额为准。
2、首次还款需用自有资金,将钱存进办理贷款时关联的银行还款卡。
三、公积金常见案例解答
问:我曾经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后来我将该套房屋卖了,现在名下没有房产,打算再购买一套住房,请问我可以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答:可以的。但是您的高可贷额度为60万减去您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同时不得超过总房价的40%。
问:在武汉购买二手别墅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能贷几成?
答:只要您自己的公积金账户缴存情况符合贷款条件,且你购买的二手别墅属于住宅性质,按二手房申请贷款即可。二手房贷款成数因房屋年限不同而有所不同。
问:商业贷款的主贷人未缴纳公积金,但其配偶正常缴纳了公积金,可将其商贷转为以配偶方为主贷人的公积金贷款吗?
答:可以,原商贷借款人未缴存公积金、其配偶方正常缴交公积金并符合转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办理转贷。
问:我办理的组合贷款,刚还款一个月,请问如果我想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抵扣部分商贷的话,需要还款多久才能提取?
答:首次办理提取公积金还组合贷款里的商贷部分时间为商业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以后每年提取一次。
问:我原在武汉工作,现在调到外地。目前办理了公积金按月划扣,如果公积金缴存账户扣划到保留额后,是否会自动扣划还款银行卡呢?
答:是的。如果您公积金缴存账户金额不足以还清当月应还本息,则当月会继续扣划您银行储蓄还款账户余额。
问:夫妻双方都需办理公积金委托扣划,是否可以一起到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
答:夫妻双方需各自到其公积金缴存银行申请办理委托扣划还贷业务。如夫妻双方已签订《委托授权书》的,只需其中一方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借款人的缴存银行办理委托授权变更业务。
问:职工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组合贷款商贷部分业务时提取金额超过10万元是否需要到公积金中心审核?
答:提取公积金偿还组合贷款商贷部分业务无论金额是否超过10万元都无需到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只需前往缴存银行办理即可。
问:职工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现在贷款还清了,怎样办理贷款结清手续?
答: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在还款至后一个月时,应亲自到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问:央行调整公积金贷款利息后,个贷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央行宣布降息后,今天怎么还是按原来的利率扣划,我是工行贷的,要等到下个月吗?
答:2015年5月11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贷款利率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自2016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执行。
【2015武汉公积金】
武汉公积金提取案例全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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