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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起路边停车暂不收费了 未来或对收费权公开拍卖

长江日报  2015-09-30 07:48

[摘要] 昨日从市城管委获悉,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市将停止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行政事业性收费。

昨日从市城管委获悉,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市将停止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行政事业性收费。

收费第5年喊停

《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显示,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从2015年10月1日起,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其中包括取消城市道路停车收费。

在我市,城市道路行政事业性收费自2011年启动,今年已是第五个年头。按照规定,我市道路上的收费停车位分一类收费区域和二类收费区域。其中,一类收费区域为3块,第二4块,并以此累加,全天25元封顶;二类收费区域,每2元,全天8元封顶。

这些停车位大多设置在交通需求量大、且交通情况较为良好的路段上。市民路边泊车时,有专人前往收费。

如有人收费 市民可拒绝

按照《通知》规定,从10月1日起,停止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收回所有收费票据及收费标识。

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实施后,收费中心的工作人员将不再定点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在城市道路上收取停车费,如有违规的单位和个人,由物价、公安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如市民在马路停车位上停车时发现有人借此收费,可拒绝。

取消收费不意味着可以乱停

马路停车位取消收费,但不意味着司机可以在马路边乱停。昨日,市交管部门称,10月1日以后,全市将全面清理停车位,完善标识标线,对线外停车的,一律按照违法停车进行处理。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将协助交管部门做好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确保道路停车不影响行车秩序。

至于市民极为关心的“路边停车还有无人员看管”一事,相关负责人称我市将按省里要求,借鉴外地经验,着手研究新的城市道路停车管理办法,加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

未来或将对马路停车收费权进行公开招标

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道路停车收费是对道路资源的有效管理,对提高停车位利用率、满足停车需求、引导市民减少不必要的机动车出行等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规定,在取消道路停车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同时,有关方面也提出可对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权进行公开招标、拍卖,实行经营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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