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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居委会都不管 水果湖二小两千学生难办医保

长江日报  2015-10-28 08:15

[摘要] 近日,武昌区水果湖第二小学多名学生家长反映,学校不再代收2016年学生医保费,要家长到社区居委会缴纳,可社区居委会也不受理,全校2000多名学生不知该怎么办。

近日,武昌区水果湖第二小学多名学生家长反映,学校不再代收2016年学生医保费,要家长到社区居委会缴纳,可社区居委会也不受理,全校2000多名学生不知该怎么办。

昨日,长江日报记者以学生家长身份分别询问了武昌区水果湖第二小学、武昌区教育局产业办、武昌社保处、省教育厅后勤办工作人员。

武昌区水果湖第二小学校办工作人员称,代收学生医保费,往年有教育部门的公函,而今年没有收到,所以不能收,学生需去社区居委会缴费。现在各方面审计都很严,不能乱收费。没有许可收费就是违规。

据悉,今年3月18日,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经办操作规程的通知》明确指出,在本市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和在幼儿园就读的儿童(以下简称在校生),统一由就读学校和幼儿园为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代收代缴次年的个人居民医保费。市人社局《2016年度武汉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的通告》也显示,在校生由就读学校和幼儿园统一为其办理2016年度的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并代收代缴2016年度的居民医保费。

武昌区教育局产业办人员称,虽然该校属于省教育厅直管,没有接到省教育厅的公函,但办理医保是归属地管理,该校应按武汉市的规定,为学生办理医保。

武昌社保处工作人员说,办理医保是属地管理,但学校不服从管理。《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学生医保由学校代收,该项目不是乱收费项目。

省教育厅后勤办工作人员称,去年审计部门审计时,认为水果湖第二小学代收的医保费,不是审计部门规定的收费,被视同为乱收费行为,所以学校不敢再收。该校说要发公函,才能代收医保费,但省教育厅也没有依据发这个公函。

对此,武昌区教育局产业办人员认为,相关规定都有了,没必要再给学校发公函。

记者询问了武昌区首义路街武南社区居委会、徐家棚街水岸星城社区居委会等学生居住地所在的多个社区居委会,相关人员称,按照规定,学生办理医保在学校,社区居委会无法办理,且社区居委会也无办理学生医保的系统。

“学校不代收,社区也不受理,缴不了医保费,孩子的医疗保障谁来保障?”水果湖二小的学生家长们担忧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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