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洲阳逻一开发商过了交房期未交房,35位购房者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记者昨悉,一审法院判决:支持35名购房人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解除购房合同和抵押贷款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按贷款利率赔偿购房人的损失,开发商还应偿还贷款本金和贷款利率。
新洲阳逻一开发商过了交房期未交房,35位购房者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记者昨悉,一审法院判决:支持35名购房人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解除购房合同和抵押贷款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按贷款利率赔偿购房人的损失,开发商还应偿还贷款本金和贷款利率。
4年前,张女士、王先生等人相继在新洲阳逻港某楼盘购置房产,并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约定2014年6月30日交房。但直到2014年11月底,开发商才获得竣工交付使用备案证。去年6月,35名购房者联合起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前不久,此案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开发商构成违约,支持35名购房人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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