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纲要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全省“十三五”发展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湖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
章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十三五”时期是湖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必须顺应新形势、新要求,积极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准确把握湖北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推动全省发展迈上新台阶,加快建设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节“十二五”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是湖北发展极不平凡和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紧紧围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总目标,坚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不动摇,坚持竞进提质、效速兼取不松劲,遵循“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深入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全面推进富强、创新、法治、文明、幸福湖北建设,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始终保持高于、中部靠前的良好发展态势,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经济总量跨越提升。全省生产总值达到2.96万亿元,由“十一五”末的第11位上升到第8位。人均生产总值突破8000美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05亿元,提前两年完成翻一番目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15年达到2.9万亿元,五年累计完成10万亿元。工业总产值突破4万亿元,支柱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千亿元产业由7个增加到17个。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27万亿元,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5.2个百分点。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粮食产量实现“十二连增”,2015年达到540亿斤,创历史高水平。
发展质效不断提高。经济结构调整深入推进,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13.5∶48.6∶37.9调整为2015年的11.2∶45.7∶43.1。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速提质,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比重明显下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超过5000亿元,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7%,较“十一五”末提高6.2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由“十一五”末的48%提高到54.9%,全省市场主体总户数达到412.78万户,居中部、第五。
区域发展更加协调。“两圈两带”、“一主两副”等战略稳步推进。国家长江经济带战略启动实施,长江中游城市群、大别山革命老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龙凤经济协作示范区等跨省合作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9%,年均提高1.4个百分点。“一主两副”中心城市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经济总量过千亿元的地级市由“十一五”末的3个增加到10个,武汉经济总量突破万亿元,襄阳、宜昌均超过3000亿元。城乡一体化步伐加快,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县域经济蓬勃发展,“四大片区”扶贫攻坚力度加大,区域协调互动、多极带动、多点支撑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全省综合交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管道、邮政、城市交通)五年累计达到5138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1.6倍。全省铁路运营里程达到4060公里,高速公路里程6200公里,高等级航道里程1738公里。汉宜、石武高铁和武咸、武冈、武黄三条城际铁路建成营运,武十高铁、蒙华铁路全面开工。武汉新港成为长江中游亿吨大港,天河机场三期工程启动建设,神农架、武当山机场相继建成。武汉轨道交通建成4条、在建12条,投入运营里程达到125公里。举全省之力完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18.2万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江汉运河、兴隆水利枢纽等大型水利工程建成运行,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启动,荆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全面实施,灌区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稳步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全面提速,宽带网络出口达到7000G,宽带互联网用户达到3244万户、比2010年增加70.7%。全省发电装机达到6411万千瓦,电网建设、改造五年累计投入约590亿元。油气管道新增1500公里,总长度达到6740公里。
民生福祉日益增进。财政对民生的投入大幅增加,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左右。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7051元和11844元,年均增长11%和13%。五年累计新增就业突破4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合并,连续11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初步实现县域基本均衡,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6.5%。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巩固完善,实现省内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城乡居民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一大批富民惠民工程扎实推进,五年累计建成保障性住房(含棚户区改造)193万套,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率达到80%,建制村基本实现客车通达。
生态文明加速发展。大力推进美丽湖北建设,启动实施主体功能区、生态省建设等重大规划,十堰(含神农架)、宜昌成为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咸宁市、郧阳区、石首市、京山县、罗田县成为国家首批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节能减排成效显著,扎实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提前一年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五小”企业关停目标任务,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累计降低22%左右。循环经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加快,共创建6大类19个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生态环境总体改善,环境安全得到保障。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的任务。积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交易量稳居首位。长江、汉江、清江、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梁子湖、洪湖等重点流域保护和治理力度加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万平方公里。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推进,提前一年按新标准监测并发布全省空气质量。造林绿化成效显著,森林覆盖率达到41.2%。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加大。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6%和90%。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一大批重大改革事项取得突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累计取消、下放和调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268项。全省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建成运行,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农村综合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国企、金融、财政、价格等领域改革步伐加快。东湖高新区、襄阳高新区、宜昌高新区率先开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试点。在率先推出“科技十条”,有力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开放型经济水平进一步提升,对外承包工程和外派劳务居前列、中部领先,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快速增长。新增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和黄石棋盘洲、宜昌三峡保税物流中心(B型)。武汉开通至东盟四国集装箱试验航线、至日韩集装箱快班和“汉新欧”国际货运班列,天河机场开通国际航线37条。武汉在中部率先实行外国人72过境免签。全省出口总额、实际使用外资分别达到292.2亿美元和89.5亿美元,均比“十一五”末翻番,来鄂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由“十一五”末的87家增加到241家。全省开发区达到14家。
民主法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平安湖北和法治湖北建设深入推进,社会保持和谐稳定。政府、社会、居民“三位一体”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武汉百步亭社区管理、宜昌网格化管理成为先进典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综合减灾救灾能力增强。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重点领域的第三方调解组织初步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实现“三调对接”。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省文艺精品创作生产、重大文化活动精彩纷呈。宜昌、武汉先后成为文明城市。
第二节“十三五”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国际环境酝酿新变化,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省发展既面临难得的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
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国际力量逐步趋向平衡,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有利于我省充分利用总体和平环境,整合各方面资源谋求发展。国内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有利于我省分享整体良好环境,利用各方面有利条件加快发展。我省作为中部重要省份,国家层次战略机遇累积,宏观层面全局使命叠加,省域发展战略明确,发展目标清晰,发展环境优化,发展气场强大,在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有利于我省抢抓机遇,发挥各方面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别是国家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和中部崛起新十年规划,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有利于我省发挥区位优势,承接国际资本和沿海产业转移,加强与沿江及周边省市合作,拓展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利于我省将科教优势更大程度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整体竞争力;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政策,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有利于我省发挥内需前沿优势,激活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发展战略,有利于我省加快向西开放步伐,形成东西并进的全面开放新格局。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力推进,不仅能把现有机遇、基础、条件、优势等充分发掘和利用好,还将通过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等全面创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热情,升华荆楚儿女筚路蓝缕、敢为人先的奋斗精神,加快构建促进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
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和规则正在面临重大调整,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局面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长期存在,化危为机、变不利为有利的任务艰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挑战更加严峻,各地竞相发展,区域竞争更加激烈,不断培育和增强发展竞争力的任务艰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颠覆重构传统发展模式和增长格局,“互联网+”时代去中心化趋势导致要素大跨度流动,我省发展的传统优势受到挑战,培育新优势的任务艰巨。新形势下,我省发展不够、经济总量和人均水平不高的省情仍然存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压力巨大,农业现代化水平不高,工业整体竞争力不强,服务业发展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企业效益不佳的问题依然存在,面临总量扩大和质量提升的双重任务;体制机制活力不足,开放型经济发展偏弱,民营经济不强,科教优势发挥不够,劳动力、土地等要素成本上升,面临创新驱动不足和要素驱动减弱的双重压力;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较大,县域经济偏弱,“四大片区”扶贫攻坚任务繁重,生态环境改善任务艰巨,面临四化同步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的双重责任;民生改善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社会治理能力有待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力较大。必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
综合判断,“十三五”时期,我省处于发展的黄金机遇期、积蓄能量释放期、综合优势转化期、四化同步发展加速推进期,也面临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但机遇大于挑战。必须正确判断形势,抢抓历史机遇,积极应对挑战,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克难攻坚,全力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第三节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省,坚持扩大开放,坚持党的领导,切实遵循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总体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牢固确立“三维纲要”,坚持生态优先,深入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继续秉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以质为帅、量质兼取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加快推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力争在发展方阵中总量进位、质量升级,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效发展。经济增速继续保持高于、中部领先,在结构优化、转型提质的基础上,全省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提前翻一番。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实体经济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成长,培育2个以上收入过万亿元的产业和5个以上收入过5000亿元的产业,基本建成“四基地一枢纽”。工业化和信息化、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新型城镇化水平明显提升,县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区域发展更趋协调,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十个确保”目标如期实现,并向更高水平迈进。高质量就业更加充分,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收入分配更加合理,社会保障体系趋于完善。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脱贫目标。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教育现代化取得实质进展,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明显增加。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幸福感明显增强。
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意识显著增强。精神文化产品更加丰富,荆楚文化品牌更加响亮,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迈入文化强省行列。
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省建设全面推进,“绿满荆楚”行动目标全面实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节能减排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任务。水、大气、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在长江经济带率先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
依法治理水平全面提高。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制度性成果,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政府治理能力显著增强,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覆盖,社会信用体系更加健全,人民民主不断扩大,人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有效维护,实现社会治理制度化、法治化。
经过五年努力,确保实现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成果,提升全面小康社会的水平和品质,持续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力争在创新驱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绿色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上走在前列,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总量基础、结构基础、产业基础、动力基础、“底盘”基础、社会基础和生态基础。
第四节 发展理念
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实现发展目标,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开创富强、创新、法治、文明、幸福湖北建设新局面。
坚持创新发展,增强发展新动力。把创新摆在全省发展的核心位置、贯穿于发展全过程,以理念创新为先导、科技创新为核心、产业创新为基础、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不断推进全面创新,推动发展向更多依靠创新驱动转变。
坚持协调发展,提升发展平衡性。以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为引领,大力推进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重发展,不断拓展发展新空间,全面优化发展格局。
坚持绿色发展,提高发展可持续性。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大力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开放发展,开创发展新局面。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全面加强对外开放与区域合作,塑造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
坚持共享发展,不断增进人民福祉。更加突出共建共享和保障民生的制度性安排,提供更充分、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使全省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必须全面深化改革,坚定改革决心,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更加注重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健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快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破除一切不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必须深入推进思想大解放、理念大更新、灵魂大革命,办好市场大学,自觉把思想认识从传统发展模式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更自觉地用五大发展理念统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着力解决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
第二章 推进创新湖北建设
把创新驱动作为转型升级的核心动力,以科技创新为重点,同步推进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人力资源素质提升,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限度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推动发展由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向更多依靠科技进步和人力资源素质提升转变。
节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推进创新强省建设,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努力在创新驱动发展上走在前列。
一、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继承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力支持和推动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快推进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要科研机构和重大创新能力项目落户湖北,建成160家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300家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成一批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资源、科学数据、公共检索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整合各类科技服务资源,加快建设面向企业的行业公共技术研发、产品研制、质量检测、信息咨询和知识产权服务等中介服务平台。围绕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推进武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基本建成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加快推进襄阳、宜昌等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支持襄阳、宜昌、孝感、荆门、随州、仙桃等国家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高新区。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新材料、高档数控机床、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生物种业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孕育若干战略性技术和产品。
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鼓励企业主导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各类科技创新计划。实行创新绩效评价、择优扶持制度,引导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加快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和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构建一批企业主导、科研院所和高校共同参与的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产业技术创新基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协同创新中心。健全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市场调节机制,实行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促进各类创新资源优化配置。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改革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处置方式,制定职务科技成果强制许可实施办法。完善科技成果登记、发布、交易、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武汉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和襄阳、宜昌分中心建设。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科技十条”政策。建设长江经济带(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打造知识产权展示交易市场。支持全省高校、科研院所设立技术转移服务分中心或工作站。深入实施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长10%以上。
四、同步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加强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融合互动,以技术创新带动商业模式创新,以商业模式创新推动新技术转化应用。顺应工业化与信息化、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新趋势,引导企业大力开展协同设计、协同制造、协同服务,发展“互联网+”新业态。鼓励商业模式创新试点、应用和推广,支持企业探索适应产业融合特点的经营管理、渠道管理和价值链方式。改进新商业模式准入管理,加强人才、技术、资本等关键要素支持,营造促进商业模式创新的政策环境。
第二节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健全创业创新公共服务体系,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培育催生新企业,开发推广新产品,开辟拓展新市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
一、健全创业创新公共服务体系
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创业创新需求导向,支持在开发区、高新区、高校聚集区加快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构建专业服务链。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大力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强创业创新信息资源整合,开发应用创业移动服务客户端等创业服务信息平台。支持建设互联网众创空间,依托互联网服务载体,拓宽创业创新与市场资源、社会需求对接通道。积极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和创业创新模式。营造公共机构支持、企业个人互助的众扶文化,共助创业者成长。稳健发展实物众筹、股权众筹和网络借贷,提供快速便捷的线上融资服务。
二、大力发展创新型创业
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机制,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促进科研人员创业创新。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高校开设创业创新教育课程,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深入推进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在全省范围内推广青桐计划。全面推广城市合伙人计划。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基地建设,加大对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的资助和服务力度,吸引海外留学回国人才来鄂创业创新。鼓励农村劳动者创业,支持返乡创业,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鼓励龙头企业结合乡村特点建立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商品集散平台和物流中心,推动农村依托互联网创业。
第三节 构建激励创新的体制机制
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创业创新激励政策体系,推动形成要素完备、支撑有力和开放包容的创业创新发展环境。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减少对具体研发活动的直接干预,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建立和实施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健全政府科技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机制,推行第三方管理人制度。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增强企业家在政府创新决策体系中的话语权。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实行中长期目标导向,突出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和实际贡献的考核评价机制。支持自由探索,包容非共识创新。 (下转第4版)专栏1“十二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专栏2“十三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专栏3 科技创新重大工程
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提升区域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围绕提升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验证能力,推进布局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提高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开发创新能力,认定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在战略层面增强产业技术创新链的合作水平,搭建和完善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等。
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建设覆盖科技成果登记、发布、交易、管理的服务平台,建设湖北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重点实施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以及带动系数大、综合效益好的重大产业化项目。
创业创新服务工程:启动实施双创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一批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盘活老旧厂房、库房等闲置资源,为创业创新者提供创业场所。建设湖北省创业创新云服务平台。
高新技术产业化载体建设工程:支持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世界一流园区,支持其他国家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支持省级高新区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布局和创新体系,鼓励县(市、区)创建省级高新区。鼓励高新区开展“一区多园”合作,发展“飞地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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