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看着气温日渐上升,家住五福社区的周婆婆十分焦急,一到盛夏,住在7楼的她用水就难了。昨天,江岸区“普法进社区、进村庄、进门户”活动在四唯街和谌家矶举行,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24家普法单位参与,周婆婆带着疑问来到现场,请求工作人员帮忙支招。
看着气温日渐上升,家住五福社区的周婆婆十分焦急,一到盛夏,住在7楼的她用水就难了。昨天,江岸区“普法进社区、进村庄、进门户”活动在四唯街和谌家矶举行,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24家普法单位参与,周婆婆带着疑问来到现场,请求工作人员帮忙支招。
周婆婆家所居住的是一个老旧社区,没有物业,没有业主委员会,也没有房屋维修基金。由于设备陈旧,每到夏天用水高峰,水压不够,她家白天就没水,只能半夜接水,十分不便。原本有二次供水装备,但是年久失修,重装需要两万元。为此,周婆婆和其他三家业主都力主重修,所有受惠家庭分摊这两万元,但无奈的是,大家心不齐。
记者了解到,这整栋楼共有8层,上面4层才有供水难题,这4层共有18户。难办的是,这18户中,多数人将房子出租了,作为“房东”,反正不是自己住,也不愿意再花钱修,只有少数“原住民”想修。为此,周婆婆和几位业主去找了社区,社区做了大量工作后,也因见不到那些“房东”而不了了之。
昨天,在法律咨询现场,江岸区司法局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许鹏洲向周婆婆支招。他说,根据《物权法》规定,周婆婆小区的供水分歧应坚持“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供水设备修好后,5楼以上的18户受益,那些“房东”们不能因房子出租而不承担义务。
如果部分房主回避不见怎么办?他建议,可以和社区一起再做工作,尽量争取18户中大多数业主的支持,大家见面签订一个维修协议,先行出资维修,后根据各自房屋所属面积大小对这两万元进行分摊。对于少数拒不给钱的业主,可以维修完了之后,找法律援助律师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让他们出该出的那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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