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纠纷 > 正文

硚口区亲兄弟为二百万拆迁款对簿公堂

楚天金报  2016-05-10 06:36

[摘要] 父母生前留下位于硚口区的房产,拆迁款中的350万元,五兄弟约定先各自分得30万元,剩余200万元由拆迁办转入老三的账户,再由老三分给大家。可没有想到的是,老三拿了200万后就“独吞”了。为此,老大将亲弟弟老三告上法庭,兄弟情谊也破裂。

父母生前留下位于硚口区的房产,拆迁款中的350万元,五兄弟约定先各自分得30万元,剩余200万元由拆迁办转入老三的账户,再由老三分给大家。可没有想到的是,老三拿了200万后就“独吞”了。为此,老大将亲弟弟老三告上法庭,兄弟情谊也破裂。

老三“独吞”200万元拆迁款背后有何隐情?记者昨日了解到,上周五法院重审了此案,但未当庭宣判。

200万元拆迁款被“独吞”

老大将老三告上法院

刘氏兄弟共五人,2013年父母留下的位于武汉市硚口的遗产房屋被拆迁。老大刘刚称,兄弟五个于2013年9月在拆迁办现场签订《家庭协议》约定:拆迁公司承诺的房屋拆迁款360万元,其中350万元为老大刘刚、老三刘强等五兄弟共同继承,另10万元刘刚放弃,由刘强及其他兄弟分配。

老大刘刚称,根据约定五兄弟每家先行分得30万元,一个月后拆迁公司将共有的200万元拆迁款一并支付给了刘强,但没有想到的是,刘强收到款项后并没有如约分给大家。

刘刚认为,老三收到的200万元拆迁款是父母遗留,自己应分得40万元,但自己患病时,老三曾支付10万元。刘刚遂将老三刘强告到硚口法院,请求确认兄弟五人签订的《家庭协议》有效,并要求按照约定支付自己30万元。

老三称扩建跟老大无关

协议并非平均分配

对于老大的诉求,老三刘强予以否认并辩解称,父母原房屋面积为42平方米,老大早在1997年就结婚分家,分得15平方米房屋一间,之后也未改建,剩余27平方米住房由父母和自己及其他四兄弟一起居住。

刘强还说,在1990年后,自己和其他兄弟共同出资,一共扩建加盖至拆迁认定的200多平方米的四层楼,“扩建跟老大无关,只有15平方米是他的,他没有分配权。”刘强认为,家庭协议并未说明拆迁款350万元是平均分配,而是据实协商分配。

去年下半年,硚口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是对剩余的200万元如何分配无法达成意见,案中刘氏父母去世后的改建房屋应由五个子女平均分配。法院结合房屋测绘图及房屋现状认定1982年建造的房屋面积为166余平方米,老大刘刚应继承的就是166余平方米加分给自己的15平方米总和的五分之一,也就是36余平方米。根据拆迁补偿款每平方米为13230余元,老大刘刚应得48万余元,现已取得40万元,判令刘强支付刘刚8万余元。

一审法院判决后,刘刚不服,上诉到武汉市中院。武汉市中院审查后认为,本案房屋经过两次改造后具体面积一审没有查清楚、判决不清,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上周五,该案在硚口法院重审,法庭上亲兄弟各执一词,法院未当庭宣判。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武汉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