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民黄先生反映,13年前,自己的一套私房被征地拆迁,他在签订拆迁协议后,将房产证交给了拆迁公司。一晃多年过去,如今买新房办证时,才意外发现被拆房屋的房产证竟没有注销,自己再买的房子属于二套房。
市民黄先生反映,13年前,自己的一套私房被征地拆迁,他在签订拆迁协议后,将房产证交给了拆迁公司。一晃多年过去,如今买新房办证时,才意外发现被拆房屋的房产证竟没有注销,自己再买的房子属于二套房。
黄先生介绍,2003年,其位于洪山区关山街关山村的一栋私房,因为配合征地拆迁被拆除。当时,拆迁办向他支付了近70万元的补偿,他在签订拆迁协议时,将房产证交给了拆迁公司。
房子被拆后,黄先生又建了一栋私房,多年来一直没有买房。去年,他在雄楚大道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买了一套商品房。前日,他到洪山区政务中心房管窗口,工作人员告诉他:13年前私房房产证并未注销,此次新买的这套房属于二套房,契税相对更高。
在产权登记信息查询单上,黄先生看到其名下有一栋三层私房,2001年在洪山区房管局登记。黄先生表示,房子已被拆了13年,为何房产证一直没注销?他要求注销被拆房屋的房产证,却无法提供拆迁协议等相关资料。
洪山区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随着武汉拆迁数量增多,这种房子被拆多年,房产证却没有注销的情况也越来越多。根据规定,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需拆迁协议等资料。
不过,该负责人表示,黄先生可以放弃房屋所有权的形式进行注销。即房主通过填写注销登记申请表,再由房管部门核对后,统一登报声明。届时,房主再拿着报纸和身份证等资料即可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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