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下列被征收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含公有房屋承租人,详见附表)已故,现依法享有该房屋征收补偿权益的权利人不明确,现向该被征收房屋的合法权利人公告送达青山区“三旧”改造12街坊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文号为青政【2015】12号)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报告。请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持依法享有该房屋权利的合......
因下列被征收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含公有房屋承租人,详见附表)已故,现依法享有该房屋征收补偿权益的权利人不明确,现向该被征收房屋的合法权利人公告送达青山区“三旧”改造12街坊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文号为青政【2015】12号)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报告。请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持依法享有该房屋权利的合法证明材料到武汉市青山区红钢城12街房屋征收项目部(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红钢城12街房屋征收项目部,联系人:曲女士,联系电话:15387085186)领取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报告》,则视为送达。相关权利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自收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武汉国佳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武汉市青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28日
序号 被征收房屋坐落 被征收人姓名 被征收人身份证 分户评估报告号 备注
1 青山区红钢城12街坊55门2号 严德清 420107********0510 国佳评字WHC2015000010第626号 产权人已故2 青山区12街11号(红钢城12街11号) 陈广德 420107********0531 国佳评字WHC2015000010第876号 产权人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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