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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清欠履职责 落实政策减负担

湖北日报  2016-06-18 06:36

[摘要] 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近年来,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行业作为“营改增”前地方税收主税种营业税税源中的重点行业,受到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影响,反映到地方税收上,一方面是税收增势放缓,另一方面是欠税明显增多,其中直接、主要的原因就是企业资金短缺。

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近年来,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行业作为“营改增”前地方税收主税种营业税税源中的重点行业,受到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影响,反映到地方税收上,一方面是税收增势放缓,另一方面是欠税明显增多,其中直接、主要的原因就是企业资金短缺。

依法征税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黄陂区地税局坚持依法履职尽责,贯彻“有税尽收、无税禁收”的原则,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税收环境,减轻纳税人负担,也为深化结构性改革出力。在清缴欠税过程中,该局正视“欠税企业资金紧、税务清缴欠税难”这一现实困难,坚持“依法清欠履职责 落实政策减负担”,在依法采取催缴、公告、控票、税收强制等一般性征管手段和措施的同时,针对不同企业的实际,提出并答好“该征多少税?有钱能否征?没钱怎么办?”三个问题,落实减免政策,理清资金权属,跟踪监管税源,及时压欠入库,有效破解了一些欠税难题,2015年底至今共下达税款催缴文书149份,停供和限供发票30户,查扣银行账户95个,清缴入库欠税1.34亿元,20户纳税人结清了欠税,取得了欠税清缴的阶段性成果。

一问“该征多少税?”帮纳税人算清账,减压力增动力

武汉某物流公司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一直按照财税〔2012〕13号文享受“物流企业关于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共计减免税款84.14万元。然而,该政策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无法继续享受减免,加之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欠缴2015年土地使用税103.67万元。该局采取了发放《欠税清缴宣传手册》、约谈企业负责人、发放《限期缴纳通知书》等一系列追欠措施,但由于企业筹资压力很大,追欠效果始终不佳。

在追欠过程中,财税〔2015〕98号文于2015年8月31日出台,明确上述优惠政策可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这对于符合减免条件的该物流公司而言,是一个非常及时的利好。该局准确把握政策变化,帮忙算明资金账,站在为纳税人减负的角度上,时间提供上门宣传服务,并依法为该公司办理了减免税,使该公司应缴2015年土地使用税由 166.25万元降低到116.43万元,筹资压力大幅减小。在该局“应收尽收,应免尽免”的法治精神感召之下,该公司积极筹措资金缴清了2015年度所剩欠税。

除了资金账,还有名誉账、经营账。某建安企业纳税信用一贯较好,因承接工程大量垫资导致欠税,该局在发布欠税公告前向纳税人明确,一旦公告必将对其申请特级资质造成影响。终,基于维护企业名誉的考虑,该企业筹资结清了977万元营业税欠税。在对另一户房地产公司的追欠过程中,该局依法变“停止供应发票”为“控制供应发票”,保障企业持续经营,做到开票即入库,终成功追欠191万元。

二问“有钱能否征?”厘清资金权属,靠法律挺腰杆

房地产、建安企业一般都有个特殊存款账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的规定,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是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将其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在竣工备案前预售给购房人,由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构成(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则是指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第三方监管,房产开发企业须将预售资金存入指定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只能用作本项目建设,不得随意支取、使用。这些资金虽然不完全由企业自身掌控,但能否作为企业存款,在追欠时被依法征收,是一个新问题。

2015年底,该局在对湖北某置业有限公司的欠税进行强制划扣时,房管部门、银行按照“监管资金只能用作本项目建设,不得随意支取、使用”的规定,多次拒绝配合强制划扣,追欠行动陷入困境。

到底能不能征?需要法律来明确。该局迎难而上,局负责人、政策法规部门、主管税务所认真核实欠税事实,反复梳理政策依据,查明房管部门和银行拒绝配合的依据主要是《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然而根据法律效力位阶关系中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规定,这三个文件属于行政法规,其法律地位低于规定了税收强制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当存在位阶高低之分的法律规范发生冲突的时候,应优先适用上位法。

该局据此研判:该资金不论由谁监管,其所有权属于企业,且《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也明确该资金用途包括法定税费,当满足《征管法》中列示的欠税违法强制执行条件时,可依据“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的规定,对企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进行划扣。资金权属厘清了,该局靠法律支撑挺直了履职尽责的腰杆,经过据法力争,终得到了房管部门和银行全力配合。同时,为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该局根据企业预售资金进账情况,在确保账户资金有一定余额的前提下,通过划扣监管账户资金486.87万元,一次性结清了该置业公司全部欠税。

这次成功,不仅仅是在武汉市地税系统开创了利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追欠的先河,更带动了全市地税系统欠税清理的全面突破,武汉市地税局专门发函明确并推广了该项政策。黄陂地税还举一反三,通过扣划某公司的银行保证金实现追欠41.95万元。

三问“没钱怎么办?”密切跟踪监管,早介入赢主动

追欠中,也存在一些确实没有资金的“特困户”。虽然税务机关可依法采取冻结其银行账户、查封固定资产等强制措施确保税款不少征,但考虑到企业也有求生存的愿望,黄陂地税局一方面坚决维护税法权威,依法采取追欠措施;一方面锲而不舍地开展动态跟踪管理,支持欠税企业找活路。该局的想法得到了黄陂区政府大力支持,常务副区长陈国良亲自主持财政、税务、银行、土地、工商等部门信息交流联席会,充分发挥税源信息交流平台作用,帮企业搞活,帮该局追欠。

武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黄陂区木兰乡开发的某项目,销售状况差,确实无钱缴税。该局在依法追欠的同时,加强与工商、国土、银行等部门沟通联系,实时跟踪该公司的经营状况,于2016年4月了解到该公司有重组意向这一重要信息。税务人员顺藤摸瓜,时间联系上了拟对该欠税公司进行重组的某索道公司,及时通报欠税情况。通过多次向某索道公司宣传税务机关对欠税企业可依法采取的清缴措施、强制措施,以及欠税的优先偿还性、欠税对企业声誉带来的不良影响等。终,该索道公司拿出部分重组资金为该欠税公司先行垫付了欠税441.5万元,结清了全部欠税。该笔欠税的成功入库,不仅维护了税法权威,避免了税款流失,提高了追欠效率,也帮助企业用更加稳健的方式获得了新生。

由于纳税人的情况各不相同,欠税无法杜绝,但追欠必须到位,这是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神圣权力与不可推卸的责任。黄陂区地税局坚持依法履职尽责,规范纳税行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营造公平公正税收环境,以实实在在的业绩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助力中国梦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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