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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所赠房产丈夫离婚时欲平分 双方闹得不可开交

武汉晚报  2016-07-26 08:10

[摘要] 邹女士婚后得父母所赠一套房产,离婚时丈夫表示属婚后财产应该平分,双方因此闹得不可开交。

邹女士婚后得父母所赠一套房产,离婚时丈夫表示属婚后财产应该平分,双方因此闹得不可开交。

邹女士在1983年和丈夫相识恋爱,生育一个儿子。1993年开始,因丈夫调往深圳工作,夫妻二人聚少离多。6年前,邹女士的父母将名下的一套约60平米的房产过户给了邹女士。同年,这套房产因拆迁还建换得了一套90平米的房产,现价值120多万。“多出来的30平米也是我父母花的钱。”

邹女士说,丈夫和她因长期分居,感情越来越淡薄,现在面临离婚。邹女士本以为房产是父母所赠就该是自己所有,没想丈夫却表示房子是婚后财产,离婚时应该平分。双方争执不下闹上法庭。

“婚姻法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邹女士拿着父母和自己的赠与协议、房屋拆迁还建协议,不愿意将父母送给自己的房子进行分割。

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该房产中邹女士受赠房屋拆迁所得的60平米,系邹女士个人财产,而拆迁扩大后的30平米面积,属于双方婚后所得,且邹女士无法证明购房款来自其父母,因此应该认定为邹女士和丈夫共同财产。因房屋中已有部分面积系邹女士的个人财产,对应分割的面积30平米,宜归邹女士所有。法院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邹女士应一次性补偿其丈夫30平米面积价值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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