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获悉,《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试行)》近日正式印发执行。凡列入《目录》范围内的交易事项,按照“平台之外无交易”的原则,必须进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接受监督。
昨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获悉,《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试行)》近日正式印发执行。凡列入《目录》范围内的交易事项,按照“平台之外无交易”的原则,必须进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接受监督。
经过一年多的修改和完善,《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得以出台,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具体范畴由此明确。 该《目录》中包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医用物资采购、国有产权交易6大类。
在工程建设项目类招标中,《目录》规定,政府投资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所涉及的应当进场交易的其他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全部进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城市设施项目,园林绿化、绿道等工程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此外,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用物资采购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且金额在10万元或以上的,也需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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