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武汉华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现向你公告送达汉阳区大归元片区钟家村小学周边地块B片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文号为阳政征决字[2014]第15号)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报告。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持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武汉市汉阳区大归元片区钟家村小学周边地块B片旧城改建项目现场办公室(地址:武汉市汉阳区翠微路50号(原老文化馆),联系人:杨振坤,联系电话: 18995581896)领取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报告》,则视为送达。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武汉华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武汉市汉阳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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