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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二套房首付抑制投机

长江日报  2016-10-04 07:23

[摘要] 根据此次限购政策,对于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武汉籍居民家庭,将暂停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这意味着虽然对武汉本地居民没有套数限制,但银行信贷并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外地人限购三套房旨在抑制投机需求

长江日报注意到,对外地人购买多套住房资格的限制,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根据此次限购政策,对于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武汉籍居民家庭,将暂停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这意味着虽然对武汉本地居民没有套数限制,但银行信贷并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与此对应的是,在武汉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武汉籍居民家庭,将被禁售限购区域内的住房。这也就是说,外地人在武汉限购区域购买3套及以上住房的大门被关闭,但在未限购的新城区仍可购买。

昨日楼市新政一出,不少购房者松一口气,这次非以往“一刀切”式的限购政策,使得武汉本地人和外地人基本购房需求都得到了保障,而大量“炒房”的投资投机需求得到了抑制。同时,分区限购也使得买房者有了适合自身情况的选择空间。

一家大型开发商负责人告诉长江日报,此前在主城区大批量买房投资的外地人将失去操作空间,这样一来,基本就不会再出现投资投机需求带动恐慌式跟风买房的情况,整体需求降温将使市场趋于稳定,绝大部分开发商更欢迎这种持续健康平稳的市场环境。

同时,市房管局表示,限贷限购新政,实际上也是在去杠杆,特别是金融杠杆,这是对房地产市场投资投机行为的抑制,也是为了让住房回归居住功能。

迟滞效应将使房价平稳微涨

昨日下午,实地走访三镇多个楼盘了解到,新政尚未带来明显影响。楼盘销售人员均表示,近期房价及销量都不会出现大幅波动,有不少看房者坦言,并不清楚新政到底会有什么效果,所以将适当延长买房观察期。

在汉口后湖一楼盘营销中心看到,有几名前期认购的买房人咨询同样的问题:“10月2日就交了钱选了房,但没有交首付和办理网签,到底该按照新政策还是老政策执行?”

对此,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和以往历次政策调整一样,此次仍将以买房购房事实作为认定依据。比如说,昨日起开始正式限购限贷,相关系统也已按照新政开始运行,新政执行后发生的购房行为,将严格按照新的信贷、资格认定政策执行,而3日以前就已发生的符合规范的认筹及购房行为,购房者仍可持被认定有效的凭证,按照原有政策完成购房流程。

湖北房地产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李国政表示,此次新政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避免资产泡沫和金融风险,并向市场各方传递出引导楼市健康发展的积极信号。

多名业内人士表示,从以往多轮调控政策来看,新政开始执行和市场发生反应并不能完全同步,政策效应通常会迟滞三四个月左右才能在末端市场反映出来。也就是说,这轮重启的限购政策,将使近期武汉房价保持平稳微增长,不会再出现前期大幅快速上涨的情况,新政终效果要到今年底明年初才能逐步显现。加上近期房管部门对房地产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可以肯定的是,前期开发商捂盘惜售、部分区域供应偏紧等现象将有所减少,充足新增供应将陆续入市,一些投资型商住公寓也迎来一定程度的利好。

昨日,武汉楼市调控的靴子落地:正式重启暂停两年的限购政策,非武汉籍居民被禁止在武汉部分区域购买第三套住房。

我市限购限贷政策

调控区域

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

洪山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执行

限购限贷政策

江夏、黄陂、新洲、汉南、蔡甸、东西湖

不在此次

政策调整范围之内

限购限贷

首套房商业银行低首付比例

武汉籍居民家庭

二套住房商业贷款低首付比例

由20%提高到25%

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将暂停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由40%提高到了50%

首套房首付低25%。在武汉拥有1套住房的,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在武汉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将被禁售限购区域内的住房

非武汉籍居民家庭

链接>>>

国庆前后多个城市出台楼市新政

9月30日

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天津: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限购区域再次购房;非本地户籍家庭在限购区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

苏州:严打房企哄抬房价,情节严重或被取消开发资格。

10月1日

郑州:部分限购区域内,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

成都:部分限购区域内,一人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购买二套房商贷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10月2日

济南:首套房贷首付比例提至30%;本市已有三套房家庭暂不得再购房;外地人多能买一套房。

无锡:二套房首付调至40%;开发商不得向同一买受人出售多套商品住房;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合肥: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武汉楼市调控政策历程

正式出台限购令

2011年1月15日

武汉正式出台商品住房限购令,为“N+1”模式。规定本地家庭限新购一套房。不能提供本地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外地居民,暂停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

外地人限买一套房

2011年2月23日

汉版“国八条”出台:拥有两套住房的本地居民,将不能再买房,外地人限买一套,武汉成为第18个宣布实施限购政策的城市

二套房首付提至七成

2013年11月27日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宣布,当日起武汉贷款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从六成提至七成,外地购房者交纳社保或纳税时间从一年改为两年

限购全面取消

2014年9月23日

武汉宣布自9月24日起全面取消限购,执行3年多的楼市紧缩政策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限购再度重启

2016年10月3日

武汉重启楼市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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