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新华社电 13日,重庆市对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进行了调整,根据调整后的房产税政策,在重庆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三无”人员征收房产税的范畴从二套房调整为首套房。
据新华社电 13日,重庆市对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进行了调整,根据调整后的房产税政策,在重庆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三无”人员征收房产税的范畴从二套房调整为首套房。
重庆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房地产调控要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平衡,房价总体平稳。但近期,重庆主城房地产市场出现异常现象,个别区域和少量楼盘成交量和价格出现异动,引起市外少数企图炒房者跟风。
鉴于此,重庆市政府决定修订2011年施行的《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将“征收对象”中的“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调整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新政策自2017年1月14日起施行。
据介绍,这一政策就是针对近期重庆主城房地产市场出现的异常现象,遏制“炒房”牟利行为,引导合理市场预期,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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