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中外记者并答澎湃新闻记者问时回应,国务院已经责成相关部门就不动产保护相关法律抓紧研究,提出议案。
3月15日,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对于“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的问题有了新的声音。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中外记者并答澎湃新闻记者问时回应,国务院已经责成相关部门就不动产保护相关法律抓紧研究,提出议案。
房产70年到期怎么办?
总理回应:无条件续期
今年两会前夕,中国政府网联合27家网络媒体共同发起“我向总理说句话”建言征集活动,就与民生密切相关问题进行了网上投票。其中已有2131万网友投给了“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可见网民们对房屋产权问题的高度关注。
“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总理在答记者问时,援引了孟子这句“有恒产者有信心”,在表达态度之余,更回应了舆论焦点,给国民吃了颗定心丸。
总理谈到:“网民们实际上也是群众,对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问题普遍关心可以理解。国务院已经要求有关部门作了回应,就是可以续期,不需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
这个无条件续期是否有法律保障呢?李总理对此强调,“国务院已经责成相关部门就不动产保护相关法律抓紧研究提出议案。”
关注之源产权之重
政府工作报告发布积极信号
住宅七十大限一直是社会热议聚焦所在。去年4月,浙江温州20年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而无法办理过户的事件一经爆出,国民们的焦虑情绪再度沸腾起来。
产权,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社会文明的基石、社会发展的动力,直接关系到公民财产和社会稳定。
其实日前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已表明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是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中的一项,并阐释其意义在于“保护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要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
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问题已进入探索之路,从具体操作看虽是过渡性措施,但仍然有导向性价值。
《物权法》第149条第1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而具体到如何续期,的确需要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产权续期一锤定音
总理答卷的意义与影响
两会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8日透露,对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正在深入研究调查,并将积极提出相关法律安排建议。“请大家放心,居民购买住房,其财产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直至3月15日,总理一锤定音的“可续期,无前置条件”,才为国民送上一份完美答卷,让处于紧张和疑惑中的人们松了口气。总理的表态,兼顾了过渡办法和长远治理,不仅代表政府向民众宣示了解决之道,先解答民众的燃眉之急,也将从法律层面确定对不动产的保护。
民众的担心事实上并非多余,一段时间以来关于房产税等说法有很多传言。尽管物权法规定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但具体到会不会收取税、费,仍旧存在争议。比如此前有专家提出“可以考虑收取必要而不过高的税金”,因而未来的议案中将如何处置收费问题,民众将持续关注。
但无论如何,总理的答卷以及去年年底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在产权保护问题上的极大进步无可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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