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楼盘天天看,不用去楼盘,坐在家里也能实时关注!关注微信公号:越乔
今天(3月6日),湖北省政府公开发布《湖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解释了湖北人十分关心的保障性住房问题。《办法》将于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啥叫“保障性住房”
哪些人能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
保障性住房能出售吗?
……
快来看看《办法》怎么说!
2017年,武汉为大学生提供保障性住房6941套
小科普:“保障性住房”
很多人对“保障性住房”这个概念并不了解,常常将其与公租房、廉租房等概念弄混。事实上,保障性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等构成,其中包括我们常说的公租房和廉租房。它能为社会中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低于市场价格的住房。
在《办法》中所称的城镇保障性住房,是指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限定面积标准、租售价格,为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提供的住房。
凡是收入、财产等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都是保障对象!
记住:未住满5年,不得转让!
根据规定,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人,租赁期一般不能超过5年。如果需要续租,需要提前3个月向有关部门提出续租申请。
而连续租赁保障性住房已满5年、且符合保障性住房配售条件的承租人,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可以购买承租的保障性住房。但请记住:承购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保障性住房!
住满5年的可转让住房,也是有条件的,需要补缴相应价款哦——
承购人转让保障性住房,应当按照配售合同约定的分配份额缴纳相应价款;承购人也可以按照配售合同约定的分配份额补缴相应价款,取得完全产权。相应价款按照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价格与市、县人民政府所占分配份额的乘积计算。
毕竟,房子是用来住的! 这已经给出了楼市重大信号!也许是先从保障性住房开始试点,后期是否沿用到住宅还不一定。种种迹象表明2018年很可能会是刚需年!近日在政府报告会上,总理再次强调了“房子是用来住的”!
3月5日上午9时,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幕,报告中提到的很多事情,都是老百姓关心的。
1.取消流量“漫游”费,移动网络流量资费年内至少降低30%。
2.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各类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3.全年再为企业和个人减税8000多亿元。
4.全年要为市场主体减轻非税负担3000多亿元,不合理的坚决取消,过高的坚决降下来。
5.国家科技投入要向民生领域倾斜,加强雾霾治理、癌症等重大疾病防治攻关,使科技更好造福人民。
6.有碍于释放创新活力的繁文缛节,要下决心砍掉。
7.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完成异地扶贫搬迁280万人。
8.今年再进城落户1300万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9.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再延长三年,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10.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
11.下调汽车、部分日用消费品等进口关税。
12.要健全劳动关系协商机制,消除性别和身份歧视。
13.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合理调整社会工资标准。
14.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
15.切实降低农村学生辍学率,抓紧消除城镇“大班额”,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
16.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儿童托育全过程监管,一定要让家长放心安心。
17.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4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
18.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19.为人民过上美好生活提供丰富精神食粮。
20.把群众最关切最烦心的事一件一件解决好。
(源自长江日报、长江云、网络 越乔在线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