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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长江新城南湖、双桥两村外来户拆迁标准

长江新城汇2019-08-20 02: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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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黄陂区相关部门在武汉城市留言板回复长江新城南湖、双桥两村外来户拆迁标准,具体如下: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意见》(武发(2013)15号)、《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暨“三旧”(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武发(2016)29号)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第148号令)、《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市人民政府第149号令)、《关于印发征用土地中青、鱼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有关设置补偿标准的通知》(武价房(2005)1号)文件精神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长江新城管委会及区委区政府加快推进长江新城(区)建设的相关精神,结合黄陂区滠口街南湖、双桥村(以下简称两村)“双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根据武汉市改造相关政策及文件精神,确保改造公平原则,外来户每户按80平米还建,不足80平米的按实际面积还建,一屋多户的每户仍按80平米还建,但合计还建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50%多余面积按1200元/平米-650元/平米进行安置价补偿。

2017年12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发文(武政办〔2017〕132号)明确将南湖片区双桥村与南湖村列入2018年城中村改造计划。2018年以来,南湖片区改造工作已完成数据采集锁定工作,目前,政策方案已走完村级民主议事程序,即将发布拆迁公告,进入实质性拆迁阶段。此次拆迁纳入城中村改造,程序严格,政策公平,拆迁补偿政策严格依据武汉市改造相关政策法规。具体内容依据:武发〔2013〕15号文、武发〔2016〕29号、市人民政府第148号令、武价房〔2005〕11号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次改造为统征储备模式,由武汉市长江新城管委会所属平台武汉土地储备中心长江新城土地分中心作为投资主体,进行整体拆迁改造,拆迁公司按照法定招标程序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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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城市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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