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售申报条件调整
15层及以下建筑达到总层数二分之一
15层以上建筑达到总层数三分之一且不小于7层
无抵押省、市重点项目可以降低至总层数四分之一
2、预售申报次数调整,逐栋开盘将成历史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总建面20万方以下的,不得超过三次申请预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总建面20万方以上的,不得超过五次申请预售
3、样板房管理
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房标准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说明的,实际交付标准应与样板房一致。
全装修商品房样板房自交房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擅自拆除、出售。
4、开盘时间
取得预售证10日内必须开盘,销售时间不得早于早上9点或者晚于晚上8点
5、认筹金退款时间
对未选定房源的,认筹金自申请退款之日起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退还
6、开发商监管
涉嫌广告宣传、价格、质量、贷款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将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