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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将建300米地标!腾讯第二总部、华中科学生态城要来了?!

大光谷新鲜事2021-06-02 05:07:05
 
P(2021)084号武汉学院光谷校区片A包地块预计在6月25日出让。
3月1日下午,位于光谷核心,杨家湾地铁站旁的光谷职业学院迎来了主体建筑的爆破,而光谷职业学院拆除后,这块总建面超100万方的光谷核心区地块,将迎来新的历史主人!此地块有望引入建设腾讯第二总部、华中科学生态城等重量级项目。

当然,除了拆除光谷职业学院,为推进华中科学生态城项目建设,位于光谷职业学院对面的武昌殡仪馆也将开始搬迁工作。

P(2021)084号地块位于洪山区雄楚大街以南,南湖北路以北、楚平路以西(具体位置及四至见本挂牌文件附图所示),地上规划用地面积172083平方米,其中,商务用地54242平方米,商业用地18891平方米,居住用地58434平方米,小学用地11941平方米,公园绿地2857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地下规划用地面积173919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商务、商业及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100.26万平方米(不含小学建筑面积);
地标性建筑控制高度为300米(可上下浮动20米),居住建筑高度控制在140米以内,其他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

 

 

一、地块现状
该地块为洪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储备土地,位于洪山区雄楚大街以南,南湖北路以北、楚平路以西(具体位置及四至见本挂牌文件附图所示),供地面积以最终实测的供地专用附图面积为准。
二、其它说明
(一)规划净用地范围内建(构)筑物,由洪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负责在交地前完成拆迁安置补偿,该费用已计入土地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不再另行补偿。
(二)根据洪山区人民政府意见(洪政函〔2021〕18号):
1.竞买人须承诺若竞得地块后:(1)引入不少于1家世界500强前200名(以《财富》杂志2020年公布榜单为准)的互联网企业华中区域总部入驻;(2)自持全部商务、商业、旅馆等公建用房,至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3)商务、商业、旅馆、幼儿园、小学、公园绿地须与住宅同步开工建设。
2.竞得人须自地块成交之日起5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投产运营,竞得人及引入的企业须在洪山区依法注册和纳税。
3.竞得人须无偿代建规划要求以外相邻地块(原殡仪馆)约11公顷公园绿地,建成后两年内无偿移交给区园林局,并免费对公众开放。
4.竞得人须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洪山区人民政府签订《产业监管协议》。
5.竞买人需向洪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咨询项目有关情况(地址:洪山区珞瑜村90号;联系人:王建、联系电话:87877055/、QQ:171734486,李曼曼、联系电话:87741359/、QQ:595564259)。
上述事宜由洪山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落实,并承担相应的履约监管、涉讼维稳等法律及行政责任。
(三)项目用地内应配建1所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48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600平方米,并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武政规〔2017〕63号)规定执行,建成后其用地及房屋产权无偿移交项目所在区教育部门,具体位置结合方案审定。
(四)E-2地块内控制1所18班小学,用地面积不小于11941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0.67万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按照中小学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建设要求进行设置,由项目竞得单位进行建设,建成后其用地及房屋产权无偿移交项目所在区教育部门。
(五)A地块内控制用地面积不少于2911平方米的公园绿地;B-1地块内控制用地面积不少于5603平方米的公园绿地;C-1地块内控制用地面积不少于4118平方米的公园绿地;D-1地块内控制用地面积不少于407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D-2地块内控制用地面积不少于3557平方米的公园绿地;E-1地块内控制用地面积不少于3489平方米的公园绿地;E-2地块内控制用地面积不少于111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F地块内控制用地面积不少于3717平方米的公园绿地;公园绿地由项目竞得单位按照主管部门批准方案及相关程序实施建设,建成后向社会公众开放。
(六)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20〕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配建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武政规〔2015〕1号)、《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招才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供给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房规〔2018〕2号)及政府和住房保障房管部门相关要求配建租赁住房。如市主管部门或区政府明确在其他项目中落实此项目公租房建设规模或者免予配建,此项目可不配公租房。
(七)规划净用地范围尚存树木绿化、堆土、沟渠、电杆、架空电线、供电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市政、通信设施、管网、人防设施等)等,土地移交时保持现状。土地竞得人因建设需要改变现状的,应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依法办理相关工作(该工作与洪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无涉),并据实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应费用,该项费用未计入成交价款中。
(八)该地块未作地质勘探调查及环境测评,土地竞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
(九)本挂牌文件中政府土地未包含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其他政府规费,由土地竞得人按规定据实另行缴纳,未计入本地块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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