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多名网友在城市留言板投诉,光谷某楼盘恶意降价促销。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回复:关于投诉人反映的降价问题,该行为未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时,根据《湖北省价格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书面通知、约谈、公告等方式,提醒告诫相关经营者、行业组织等履行法定价格义务和不履行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
(二)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波动或者可能异常波动;
(三)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问题。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公众投诉频繁、矛盾突出的价格,应当开展成本调查,向社会公开调查和处理结果。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价格法律、政策、信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制度和价格争议调解机制,根据经营者、消费者以及行业组织的申请,及时提供咨询服务或者组织调解价格争议。
因10月22号业主未接受企的处理方案,要求企业继续向上反馈,目前该问题还在进一步协商方案中。
此外,据消息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对有关涉事人员拘留十天
光谷居民欢迎进群交流
来源于:武汉城市留言板、武汉并购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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