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政府发布了《新洲区2021年度“问津英才计划”评选申报公告》。
据公告内容显示:
为加快推进“四区一高地”建设、打造长江新区副城集聚各类人才,
根据《关于印发〈“问津英才计划”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新办发〔2019〕5号)有关文件精神,即日起启动2021年度“问津英才计划”评选申报工作。
2021年度“问津英才计划”评选申报包括问津英才·领军人才、问津英才·高端人才、问津英才·名人名匠、问津英才·乡土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奖励补贴等5大类别,
问津英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安居补贴全年受理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
2、拥有新洲区户籍并在新洲区缴纳社保;
3、用人单位须在新洲区依法注册、税务登记;
4、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购房前本人在新洲区无自有商品房。
二、政策支持:
1、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发放;
2、有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的,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分2年等额发放;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到位。
三、申报时间:自本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全年受理申报,每年集中拨付2次。1、具有全日制博士、硕士或重点院校本科学历学位的大学毕业生;1、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按每人每年2万元给予生活补贴;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按每人每年1.2万元给予生活补贴;3、具有重点院校(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者,按每人每年6千元给予生活补贴。三、申报时间:自本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全年受理申报,每年集中拨付2次。1、《新洲区问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生活)补贴申报表》《新洲区问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生活)补贴汇总表》;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婚姻证明(安居补贴申请需要)等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协议)、用人单位或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5、租赁合同、租金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复印件等。(注:安居补贴申请时需要)1、申报人须准确提供申报资料,并积极配合各级部门完成相关资料的审核工作。对提供资料不完整、超出申报时间或不在规定期限提供相关资料的不予补贴。2、对申报材料不真实的单位及个人不再受理任何人才项目申报;对已审核通过但发放补贴时已经离开新洲区的,停止补贴发放。3、购买商品房但未达到约定交付时间的,视作无房情形。4、问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补贴与生活补贴不可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