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印发了一系列措施,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这些措施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带押过户”交易机制、发放购房补贴等。此外,还支持团购在售商品住房,继续实施青年人才购房政策和新市民购房政策。这些政策的有效期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日前,萍乡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从多个方面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首先,该市提高了公积金贷款额度,以支持个人住房贷款需求。同时,银行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为首次购买住房的居民提供支持。
其次,萍乡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恢复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并开通了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此外,还提高了三孩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
另外,萍乡市建立了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变化,动态调整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为了提高交易效率,该市实行了“带押过户”交易机制。通过存量房资金托管和公证机构公证提存交易资金等方式,实现金融机构贷款审批和抵押登记相关业务流程的协同,降低交易成本。
此外,萍乡市还发放了多种形式的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可以享受不同额度的补贴,而萍乡市常住居民的二孩和三孩家庭则可以获得额外的补贴。
最后,该市继续实施青年人才购房政策和新市民购房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人群提供购房补贴。
这些政策将在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