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胎儿是否有权享受土地征收补偿款?法院:胎儿具有民事权力和继承权】湖南高院最近审理了一起案件,村民小组在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时,孩子还在母亲的肚子里。法院裁定胎儿具有民事权力和继承权,在胎儿安全出生后应分配相应的征地补偿款。该判决强调村民代表会议不得侵犯胎儿的合法权...
正文:
湖南高院最近审理了一起案件,村民小组在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时,孩子还在母亲的肚子里。法院裁定胎儿具有民事权力和继承权,在胎儿安全出生后应分配相应的征地补偿款。该判决强调村民代表会议不得侵犯胎儿的合法权益,土地补偿费是村民的重要利益,胎儿出生后也应享有同等保护。这一判决有助于保护胎儿权益和村民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胎儿从受孕起就具有民事权力,无需等到出生后才能行使继承和保护利益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