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租赁合同纠纷当庭调解,双方握手言和】某人力资源公司从某租赁公司租赁20台笔记本电脑,仅支付了3个月租金,后未继续支付租金并未及时归还租赁的笔记本电脑。经过武汉市江夏法院法官的调解,双方矛盾在短短的10天内得以化解。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办案能力,助力企业发展,为江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正文:
2023年8月,某人力资源公司从某租赁公司处租赁了20台笔记本电脑,双方约定合同租期6个月,每月租金合计1900元。某租赁公司因某人力资源公司仅支付3个月租金,后再未支付剩余租金及归还所租赁的笔记本电脑,遂将某人力资源公司诉至武汉市江夏区法院。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与双方电话沟通,在电话中某租赁公司要求对方支付租金,某人力资源公司称公司经营有些困难,若某租赁公司减免部分租金款项,可当即支付所欠款项。在多轮电话沟通后,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承办团队迅速组织当事人到庭,双方顺利达成一致意见。某人力资源公司当场履行协议义务,双方握手言和。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围绕权利有保障、公平可预期、正义看得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办案能力,以优质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为江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