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潜江首本居住权证明颁发,解决“房子不归我,但我却能住”的问题】潜江市市民领取首本居住权证明,有效解决居住问题,落实赡养义务,保障老年人安度晚年。居住权登记制度正式实施,详解申请办理情形。
正文:
4月24日,潜江市市民领取了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标志着居住权登记制度在潜江市正式落地实施。此举解决了“房子不归我,但我却能住”的问题,使子女更好地履行赡养义务,让老人更好地安度晚年。居住权登记制度为“居者有其屋”保驾护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学习周边地区经验,增设居住权登记类型及相关模块,全力保障居住权登记在潜江市实施。接下来,该局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居住权人合法权益,确保居住权登记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