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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武汉大动作!7个区域迎拆迁潮,你家上榜了吗?】武汉市最新一波拆迁公示涉及东湖高新区、武昌区、江夏区等7个区域,这是城市发展与规划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各区域的拆迁具体情况,包括征收土地范围、征收目的、征收土地现状、补偿费用等,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对于不同用途的土地,比如市政道路、住宅项目、公共事业等,都有明确的规划和补偿方案。在拆迁过程中,政府将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正文:
东湖高新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其中1.4007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花山街春和村。
二、征收目的: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拟用于市政道路项目建设。
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1.4007 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98.5万元/公顷,合计数额为418.1090 万元。
五、关于拟征收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该地块不涉及房屋拆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2024定021号地块建设用地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花山街红光村。
二、征收目的: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拟用于市政道路项目建设。
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1.9341公顷。
四、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2017定D067 号地块建设用地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左岭街甲铺岭村。
二、征收目的: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拟用于住宅项目建设。
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8.6896公顷。
四、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武昌区
房屋征收决定
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
(武昌段)秦园路站工程建设项目
武昌征决字[2024]2号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
武昌区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4月28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武昌征决字(2024)2号),决定对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秦园路站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之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项目名称: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秦园路站工程建设项目
(二)征收范围:详见房屋征收范围附图
(三)被征收房屋情况:征收总建筑面积约0.13万平方米,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约1户
汉阳区
征收土地预公告
阳征土预公告[2024]13号
一、土地征收范围:汉阳区黄金口村(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该项目有利于优化城市格局,改善硚口、汉阳区过汉江交通出行条件,缓解长丰桥交通压力,促进主城区与新城区融合发展,带动沿线土地开发与产业升级。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城市规划,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0.1166公顷。
蔡甸区
土地征收公告
武经开[2024]第2号
一、申请用地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
二、征收土地位置:军山街张王庙村,征地总面积0.3309公顷(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0.3309公顷(其中耕地0.2526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军山街张王庙村。
土地征收公告
武经开[2024]第3号
一、申请用地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
二、征收土地位置:沌阳街长丰村,征地总面积13.7363公顷(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1.9134公顷(其中耕地0.9655公顷),建设用地11.8229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沌阳街长丰村。
新洲区
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土[2024]第5号
一、申请用地单位: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二、征收土地位置:双柳街袁湾村,征地总面积5.2308公顷。
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5.2308公顷(含耕地2.1527公顷)。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双柳街袁湾村。
江夏区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夏土告字[2024]26号
一、征收土地范围: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柏木岭村。
二、征收目的:本次征地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由江夏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符合江夏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符合城乡规划。
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0.3772公顷。
黄陂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陂土告字〔2024〕022-1号
一、拟征地目的及用途:该项目属于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文化类公共事业建设用地,本次拟征地目的为公共利益需要。拟征地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二、拟征地位置:前川街甘露村(详见附图)。
三、拟征地勘测定界面积:总面积0.2257公顷。
征收土地预公告
陂土告字〔2024〕022-2号
一、拟征地目的及用途:该项目属于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文化类公共事业建设用地,本次拟征地目的为公共利益需要。拟征地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二、拟征地位置:前川街双寨村(详见附图)。
三、拟征地勘测定界面积:总面积0.8229公顷。
征收土地预公告
陂土告字〔2024〕023-1号
一、拟征地目的及用途:该项目属于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本次拟征地目的为公共利益需要。拟征地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二、拟征地位置:长轩岭街十棵松村(详见附图)。
三、拟征地勘测定界面积:总面积2.6256公顷。
征收土地预公告
陂土告字〔2024〕023-2号
一、拟征地目的及用途:该项目属于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本次拟征地目的为公共利益需要。拟征地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二、拟征地位置:长轩岭街桃园河村(详见附图)。
三、拟征地勘测定界面积:总面积0.3386公顷。
征收土地预公告
陂土告字〔2024〕024号
一、拟征地目的及用途:该项目属于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类公共事业建设用地,本次拟征地目的为公共利益需要。拟征地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
二、拟征地位置:前川街油岗社区(详见附图)。
三、拟征地勘测定界面积:总面积3.0324公顷。
征收土地预公告
陂土告字〔2024〕025-1号
一、拟征地目的及用途:该项目属于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用地,本次拟征地目的为公共利益需要。拟征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拟征地位置:罗汉寺街横山村(详见附图)。
三、拟征地勘测定界面积:总面积3.7705公顷。
征收土地预公告
陂土告字〔2024〕025-2号
一、拟征地目的及用途:该项目属于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用地,本次拟征地目的为公共利益需要。拟征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拟征地位置:
三、拟征地勘测定界面积:总面积1.0036公顷。
征收土地预公告
陂土告字〔2024〕025-3号
一、拟征地目的及用途:该项目属于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用地,本次拟征地目的为公共利益需要。拟征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拟征地位置:罗汉寺街祝店村(详见附图)。
三、拟征地勘测定界面积:总面积0.7203公顷。
征收土地预公告
陂土告字〔2024〕026-1号
一、拟征地目的及用途:该项目属于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用地,本次拟征地目的为公共利益需要。拟征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拟征地位置:横店街建华村(详见附图)。
三、拟征地勘测定界面积:总面积4.9717公顷。
征收土地预公告
陂土告字〔2024〕026-2号
一、拟征地目的及用途:该项目属于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用地,本次拟征地目的为公共利益需要。拟征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拟征地位置:横店街红寨村(详见附图)。
三、拟征地勘测定界面积:总面积0.5526公顷。
小编点评:
武汉这次拆迁,不只是简单地推倒重建,而是城市规划和社会发展的一个缩影。拆迁公告中涉及的区域众多,这不仅仅是对城市土地资源的重新分配,更是一场城市转型升级的序曲。政府在进行拆迁时,尽力做到信息公开透明,让每一位市民都能清楚自己的权益如何被保障。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有不少难题需要克服,比如如何确保合法、公平的补偿,以及如何处理拆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冲突等。对于普通市民来说,拆迁可能关系到自己的生活重建,所以对政府公告中提及的补偿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必须有充分的了解和认知。同时,政府也应加强与市民的沟通,确保拆迁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在城市发展的道路上,合理规划和人文关怀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处理好这两方面,武汉的城市更新才能真正实现“拆迁为民、发展为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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