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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公司租赁期满不腾地 41个商铺业主状告物业公司

武汉晚报  2012-05-28 08:21

[摘要] 158户业主因与江夏商业广场物业管理公司(后统称江广公司)发生纠纷,业主们抱团维权,41户业主将江广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商铺、赔偿租金损失,其他117户观望,百人官司一触即发。

41起案件合并审理

据了解,这41场官司开打后,还有117名业主在观望中,随时准备起诉江广公司,因41起案件的被告均是江广公司,诉讼请求基本一致,征得双方同意,法庭决定将41起案件合并审理。

此案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可能引发新一轮群体诉讼,且业主购买的是非独立性商铺,商铺彼此之间具有不可分性,即便解决了41户业主与江广公司的纠纷,商铺仍无法独立进行出租、经营。

法官将审案又从场内延伸到场外,对未起诉的117户业主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近十平息纠纷

5月15日,这起官司由法院主持调解,从上午9时至下午6时40分,双方围绕是否续租、如何清理腾退、租金损失数额分歧很大,调解几度陷入僵局。

而江广公司支付业主租金难度较大,其增设的消防分区隔断门、照明灯带、防盗网等设施拆除后一时难以变现,业主后期招商又需要这些设施。

经近十个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便于业主后期招商,江广公司对其增设的设施不予拆除,设施残值与全体业主的租金损失相抵差额3万元,由业主在商铺出租后,再将3万元支付给江广公司;租赁合同期满前的物业费由江广公司协调处理;其他未起诉的117户商铺业主因租金及收铺事宜由6名业主代表负责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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