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昨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近日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防止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与一些地方出台“限购政策”相比,湖北楼市新政没有对购房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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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政]"鄂六条"出台加强楼市调控 | [专家观点]政策体现政府打压房价之决心 | |
[政策回顾]五大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 [购房者观点] 7成武汉网友对新政不满意 | |
[政策回顾]"限购令"祭出 | [购房者观点]限购令首付上涨误伤刚需 | |
编者按:随着昨日央行正式开始加息,对于楼市的二次调控进入高潮。无独有偶,湖北省也在昨日发布“鄂六条”,旨在进一步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但湖北省调控政策并未实施“限购”。
【湖北省新政出台】
以落实国家政策为主 未进行限购
(来源:长江商报)记者昨从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获悉,近日湖北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防止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与一些地方出台“限购政策”相比,湖北楼市新政没有对购房进行限制。
湖北省楼市调控将严格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要坚决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预售许可的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3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严肃查处经纪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手炒作、哄抬房价,违规进行房地产转让业务,怂恿客户签订 “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市、州、县政府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日常巡查与年度考核。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中指研究院华中分院高级分析师李国政认为,“鄂六条”出台,表明地方政府调控房价的态度十分坚决。他表示,“鄂六条”的精髓在于“落实”,“不需要出台更严厉的措施,只要把中央精神落实到位,就可收到应有的效果。”
中国人民银行周二(10月19日)决定,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6%。
住建部今日发布通知,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进行调整。通知要求,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上调0.17和0.1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