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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朋友千万借款担保,自己房子险被拍卖!

越乔2017-11-03 10:30:39

武昌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郭思文

为了“讲味口”,胡先生帮一个朋友做担保,谁知朋友借了1000万元后,到了还款时间却拿不出钱来。债权人将朋友和胡先生都告上法院,法院判朋友还钱并判处胡先生承担担保责任,在执行时,因为查不到其朋友的财产,债权人主张法院拍卖胡先生的房子,把胡先生吓得不轻。

2015年,胡先生的一个好友急需资金扩大生意,便请他担保找人借1000万元周转。见朋友生意一直做得不错,胡先生以为帮着担保一下,应该问题不大。

今年还款期到,朋友的生意上却出了问题,1000万元还不了,债权人便将胡先生及其朋友一起告上法庭。法院判处胡先生承担担保责任。由于朋友在武汉没有财产,债权人发现胡先生在武汉有房产,要求法院对胡先生的房产进行拍卖后执行。

胡先生闻讯慌了神,致电本报《周二之约》热线请求帮助,他知道借钱的朋友虽然在武汉没有财产,但在湖南是有多套房产的,能不能让法院先拍卖朋友在湖南的房产?

武昌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郭思文称,在这起借贷案件中,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已经认定,胡先生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执行过程中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执行担保人财产。但担保人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担保人也可以向执行法官申请先执行债务人财产。郭思文说,担保是有风险的,一旦债务人无力还款或恶意逃债,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依法承担担保责任,由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因此在担保之前一定要想清楚。武汉晚报报讯(记者夏晶 通讯员李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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