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我市出台《武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规定将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程监管,“一对一”设监管账户,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从而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监管办法中规定,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将采取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对应的一个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指定预售的所有房屋,只能设立一个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监管账户等信息,协助购房人将房价款直接存入项目监管账户,不得直接收取任何性质的房价款。
市房管局介绍,我市将会建立统一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通过监管系统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网格化管理。(武汉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