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次三部委联合针对经营贷发声发文,意味着对于个人贷款的审查更加严格,对于房价的调控作用以及未来楼市发展都有很大的积极意义,相信未来房价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或稳定。
《通知》要求,在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查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加强经营用途贷款三审,执行各信用审查要求,不得向无实际经营的空壳企业发放经营用途贷款。企业成立时间或转让企业所有权时间短于1年,持有抵押房地产时间低于1年的借款人,应进一步加强借款主体资格审查,交叉验证工商登记、企业经营、纳税情况等各种信息,不得用企业证明资料代替实质审查。
在贷款期限管理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经营用途贷款期限管理,根据借款人的实际需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于三年以上的经营用途贷款,要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专门的统计台账,逐一登记并定期核查,确保贷款期限与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资金收支规一致,真正用于企业经营。
关于加强贷款抵押物管理,《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抵押物评价管理,合理把握贷款抵押成数。重点审查房地产交易完成后短期申请经营用途贷款的融资需求合理性,对抵押人持有抵押房地产时间不足1年的,慎重确定贷款抵押成数。抵押人持有抵押房地产时间不足3年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定期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保存检查记录。
《通知》明确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借款人提出违反购买住宅的法律风险和影响,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时,必须同时签订资金用途承诺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立即回收贷款,降低信用额,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网站公示、营业网站公告等加强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