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石家庄这34项证明不用开了
日前,我市在市政府官网公布了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目录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列出163项保留证明事项和34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这是我市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举措。
《石家庄市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所列163项证明事项为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通用证明事项,目录之外的证明事项,各单位不得再要求开具。目录共包含12个领域,其中,涉及公安领域30项、交通运输领域8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17项、文化旅游领域2项、市场监管领域16项、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6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3项、卫生健康领域22项、民政领域21项、司法行政领域8项、教育领域6项及其它领域24项。
《石家庄市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所列34项证明事项,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行政事项时,一律按照告知承诺的办理方式予以调整,申请人自愿作出书面承诺,并承担不实承诺的责任。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办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照原办理方式,提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的证明材料。另一种是不需要提交任何证明材料,只需要签署一份表示符合相关条件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