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国管局发布了《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办法强调了总额控制、经济适用、节能环保、规范高效等原则,并对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使用和处置管理等进行了规定。其中,事业单位优先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并规定了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办法还明确了不得超数量配备车辆、不得私用、不得换用、借用或占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车辆等管理要求。此外,办法还对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配备标准和公务用车价格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这些新规将于2023年10月1日开始施行。